金融虎讯 2月20日消息,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此前,公司在一系列重要会议上为此次回购股份做足铺垫。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1月17日,又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这些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该方案同意公司运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和/或注销。此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设定在不低于1.1亿元(含)且不超过1.5亿元(含)之间,回购价格不超过66.8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相关详细内容已于2025年1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
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需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进行披露。此次公告显示,2025年2月19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开展回购。当日回购股份数量为203,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7%,最高成交价为50.5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9.020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0,110,670元(不含交易费用)。此次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且回购价格未超出预先拟定的价格上限。这意味着本次回购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要求。
此外,公司特别说明,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例如,公司并未在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决策期间至依法披露之日内进行回购;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委托价格并非当日交易涨幅限制价格,也未在特定禁止时段进行回购委托。
学大(厦门)教育表示,后续将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在既定回购期限内持续推进回购计划,并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对待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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