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网络小额贷款公司,是指从事网络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
网友咨询:
小额贷款公司超额放贷,借款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刘涛律师解答:
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小额贷款公司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发放贷款并收取相应的利息,小额贷款公司超过贷款额度放贷,并不影响借款合同的效力。
刘涛律师补充: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主要经营放贷业务。经营管理较好、风控能力较强、监管评价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经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可依法开展发行债券、以本公司发放的贷款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股东借款等业务。
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当遵循小额、分散的原则,根据借款人收入水平、总体负债、资产状况、实际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使借款人还款额不超过其还款能力。
小额贷款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通过互联网平台或者地方各类交易场所销售、转让本公司除不良信贷资产以外的其他信贷资产;发行或者代理销售理财、信托计划等资产管理产品;法律法规、银保监会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禁止的其他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刘涛律师
执业于北京天驰君泰(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有多年一线司法实务经验,熟悉执行领域的法律法规以及执行领域的各流程节点,对如何通过执行异议程序提高执行到位率有独特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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