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和年度发展报告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01
填报范围
(一)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
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证书尚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注册在示范区内,并且已列入北京统计联网直报系统的高新技术企业,无需填报。
(二)高新技术企业年度发展报告
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证书尚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02
填报路径
填报工作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进行,网址为:https://hjrz.chinatorch.org.cn。操作路径: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统计调查——我要办理——企业统计年报/高企发展情况——数据管理——填报。
03
填报要求
企业填报时,应参考系统内操作说明的指标解释,并注意填报界面文字提示。填报完成后,按照系统提示修改警告项及错误项:警告项请逐条填写原因;错误项如确为企业真实数据,请联系所在区科技主管部门或分园管委会进行说明。
1、填报地点: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
2、登 录:用申报高企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密码);
3、填报年度:上一年度(2024年度);
4、填报依据:依据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研发费辅助账、科技人员年度统计表、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统计报表等;
5、填报内容: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情况;
6、填报范围:发证日期为2022年-2024年期间的所有高新技术企业。
04
提交统计年报表
统计年报表填报企业中,2024年度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的企业需提交报表封面盖章扫描件,封面须由系统导出、带水印,单位负责人手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文件(文件名称须修改为企业在系统中的全称),于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至4月23日(星期三)发送至所在区科技主管部门或分园管委会邮箱。
05
填报时间
(一)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
企业填报时间:2025年3月31日(星期一)前。
系统审核时间:2025年4月1日(星期二)至4月20日(星期日)。请企业于4月21日(星期一)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根据审核意见修改相关数据。
(二)高新技术企业年度发展报告
企业填报时间:2025年5月31日(星期六)前。
系统审核反馈:年度发展报告填报系统不显示审核结果,企业可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发展情况报表(年报)查看进度。
按照《认定办法》第十三条、《工作指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将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2月13日
填报指引
火炬统计年报和年度发展年报操作流程
一、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报表
填写地址: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https://hjrz.chinatorch.org.cn/login,“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统计调查”模块(北京的村高新企业可通过联网直报系统填报)
注意事项:注意信息与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超期未填报的,可能会影响享受其他项目申报(注意各资质报送数据的一致性)。
一、登录后,进入“企业服务”菜单,选择“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统计调查”事项,点击“我要办理”。
二、点击“查看”(高新技术企业先查看企业统计年报,然后查看高企发展情况)。
三、点击右侧的“填报”。
四、系统界面
点击“问号”可以查看具体指标解释
第一步:1、已进区企业批准入区时间,按照实际情况选填。
1、限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填报,可多选。
2、仅限境外上市企业填报,证券代码:需要写全代码以及所属交易所缩写。
3、 仅工业企业填报
第三步:
1、关于营业收入:注意填报的逻辑关系
2、关于财务费用:
如果企业有一些利息收入等放入财务费用中,本来正向的支出变为负向的收入。
建议企业进行调整根据情况放入其他项,如其他收入等,如确定放入财务费用,则需要进行说明,解释发生的原因。
第四步:
1、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
高新技术企业都需填报,若高企未申报高企所得税减免,则需写明原因。
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者能耗企业才需要填写
按照折算系数进行填报:
第五步:
1、人员情况
新增人员:所有新入职人员(无论是否已经离职)
技能人员:
第六步:
1、项目人员实际工作时间指报告期内项目组人员实际工作的时间总和,有按月计算。如一个研发项目3个研发人员,工作5个月,那工作时间为3乘以5等于15人月。如果管理人员占比较高,或者大部分项目参加人员年度工作时间小于12个月等,造成科技活动人员数超过项目工作人员/12的1.5倍,系统会提示请予以说明。
第七步:
1、一般情况下,表GQ-005(第7步)的研究开发费用合计应<=表GQ-004(第6步)填报的项日经费支出(QH51)之和*(1+15%)。
研究开放费用合计=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
第八步:
1、相应知识产权情况需要核对清楚,填写准确数据
2、新产品产值
其他注意事项:
1、经济指标单位为:千元人民币
2、科技活动人员大于从业人员总数的10%
检查与提交如有存在错误项,无法提交,需排除出存在的错误的项,进行修改;如有存在警告项,需排查是否存在笔误,若情况属实需进行解释说明。
注:在检查栏,红色属于错误,必须进行修改;蓝色属于警告,解释通过即可。
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年报
填写地址: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https://hjrz.chinatorch.org.cn/login,“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模块
注意事项:注意信息与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连续2年未填报年报的,将会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质!
依次填写第1步至第4步,每步填写完点击“保存数据”按钮进入下一步,全部填写完成后建议先点击 “检查和原因”进行自查,确定没有再需修改的数据后,点击“提交”。
数据修改和提交
如填写数据不符合要求,点击“检查和原因”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数据修正或说明。依次填报完第1至第4步(注意“以汇算清缴的数据为依据”,数据可暂存)。
全部填写完成后建议先点击 “检查和原因”进行自查,确定没有再需修改的数据后,点击“提交”。
年报数据建议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数据一致
归集费用时,注意高企与加计扣除的口径差异,统筹兼顾费用科目与归集范围的异同;如研发费用差异较大,建议进行专项审计(鉴证),既便于后期税务核查,也便于申报研发费用相关的奖补。
汇算清缴相关报表填报注意事项
1.《期间费用明细表》中“研究费用”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中数据建议一致,注意研发费用占比达标;
2.填报”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注意加计扣除前后数据的一致性;
3.填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事项明细表(A701012)”,注意各科目的规范性、研发费用占比达标;
4.填报“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701041)”,注意高新技术产品收入、研发费用占比达标以及各年度数据的一致性。
注意事项
1、系统财务数据单位是千元,数据保留二位小数;
2、基础研究投入费用总额指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新知识等基础研究活动支出的费用总额。一般企业可填0;
3、在中国境内研究开发费用参考企业内部研发费辅助账,数据不可填0,没有境外研发的企业的研发费=中国境内研发费;
4、总收入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
5、销售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按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口径计算;
6、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总收入≥销售收入≥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7、新增就业人员是上年新入职的人数,不要减去离职的人数;
8、知识产权是指上年获得授权证书的,受理通知书数量不能算;
9、科技人员占比达到10%以上,且必须是公司2024年工作满183天的科技人员,包括专职、兼职及临时聘用人员;
10、高新年报注意符合高新指标要求,与工商年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研发投入统计、火炬年报填报的数据统一。
11、登录账号密码与企业进行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使用的账号密码一致。首次登陆,需进行实名认证,认证通过后方可选择项目进行申报。如无法登录,企业可于登录界面点击密码找回或账号申诉,按照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特别提醒:按照《认定办法》第十三条、《工作指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将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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