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南都记者从河源市公安局发布的警情通报获悉,8日,一男子驾车在长深高速上变道超车时与一小车相撞,随后男子下车踢踹对方车门并做出竖中指等不雅行为。目前,警方对该男子寻衅滋事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10日处理。
事发现场。
据通报,2月8日12时许,长深高速往深圳方向 K3496+700m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陈某顺(男,27岁)驾驶小车行至该处变道超车时,与左侧车道一正常行驶的小车发生碰撞,事故致两车不同程度损坏、无人员受伤。事故发生后,陈某顺下车踢踹对方车门并做出竖中指等挑衅、不雅行为。
接报后,公安机关迅速组织警力到场调查处理,河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认定陈某顺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分局依法对陈某顺寻衅滋事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10日处理。
采写:南都记者 敖银雪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