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月10日消息,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健之佳提问:董秘您好 我想请教一下 对于过期药物 是有国家法律规定需要直接销毁的吗?还是可以返售给原制药厂家?谢谢。
公司回答表示:药品安全关乎国计民生,监管机构对药品的质量具有严格的管控要求。《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明确规定过期药品不允许销售和使用。此外,公司针对商品质量和效期管理制定了完善的内控制度。对于近效期或过期商品,公司依据监管规范及与上游供应商签订的合同退货条件退给供应商,或由公司按监管规范要求交专业机构销毁处理。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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