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蓝字关注及时接收通知
来源:宝兴县融媒体中心
违规野外用火典型案例曝光
2025年1月28日,督导组在宝兴县五龙乡胜利村巡查时发现烟点,五龙乡人民政府赓即开展调查。经查,烟点系五龙乡胜利村村民朱某某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野外用火。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构成在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违规行为。五龙乡人民政府依法对朱某某处罚金1000元。
请广大群众引以为戒,警钟长鸣,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公众号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文章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
点击下方【阅读全文】即可进入》》雅安约车
点点在看,点点赞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