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际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725)本公告旨在告知洲际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本集团的最新业务发展。
董事会欣然宣布,于2025年● 月● 日,本公司与阿拉伯信息通讯技术组织(「AICTO」)订立战略合作协议(「战略合作协议」)携手成为战略合作伙伴,在卫星制造、卫星测运控及数据应用活动方面进行合作。
本集团拥有约200,000平方呎、经最高ISO国际标准认证的10万级和1万级(ISO 14644-1:2015: Class 7)卫星总装、集成与测试的航天级精密制造无尘室设施。其具备独立的卫星系统设计、批量卫星制造、部组件生产及卫星运营能力。其年产能为500颗低轨遥感(光学、合成孔径雷达)及通讯卫星。根据于2025年第一季完成制造100颗卫星的计划,本集团的目标是全面落实其工业5.0+ST理念,并于2028年前成为全球最具竞争力的卫星制造商。此外,作为其业务计划的一部分,本集团计划于2030年前建立低轨遥感及通讯卫星星座,为中东及非洲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战略合作协议
合作范围
战略合作协议的订约方同意成为战略合作伙伴,在以下合作领域进行合作,其中包括:
1.AICTO协助本公司为6,000颗遥感及通讯卫星申请无线电频率,以支援计划中的低轨星座运作,为中东及非洲地区提供服务。AICTO须在整个申请过程中提供专业技术及支援,确保符合相关的监管标准及程序。
2.本公司将承担申请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费、监管费用以及申请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
3.双方将共同探讨及研究无线电频率的法规,以及申请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4.双方同意的任何其他联合活动。
年期
战略合作协议自订约方签署日期起生效并维持有效。订约方可随时终止战略合作协议,惟任何一方必须在预期终止日期前至少三个月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
法律地位
战略合作协议旨在反映订约方的共同理解,并不对订约方施加法律权利和义务。
有关AICTO的资料
AICTO是一个在阿拉伯国家联盟主持下工作的阿拉伯政府组织。它是根据阿拉伯国家的意愿产生的,阿拉伯国家同意将其总部设在突尼斯共和国首都突尼斯,并有可能在阿拉伯国家拥有分支机构。AICTO旨在于整个阿拉伯地区发展信息通讯技术,并提供必要的机制来支持其成员之间的合作和互补,促进和丰富发展重要技术领域的共同政策和战略。
订立战略合作协议的理由及裨益
本集团主要从事(A)航天业务(「航天业务」),包括(1)卫星制造;(2)卫星零部件制造;(3)精密电子制造;(4)卫星数据应用;(5)卫星测运控;及(6)卫星发射;及(B)电子制造服务业务,包括组装及生产印刷电路板组装及全装配电子产品。
诚如本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报告所披露,本集团努力测试多种卫星制造及测试设备且现已成功投产。本集团预期将继续提升产量,以达成于2025年第一季度生产100颗卫星产品的目标,以期实现于2030年前建成中东及非洲卫星星座。本公司认为,双方合作不仅体现了本集团在全球的技术实力及制造能力,而且将能够为合作伙伴带来真正的利益,并致力于全球航天产业的发展,为全球可持续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经考虑上述各项后,本公司认为战略合作协议的条款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承董事会命
洲际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Mohamed Ben Amor
香港,2025年2月●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Mohamed Ben Amor 阁下(主席)、Shaikh Mohammed Maktoum Juma Al-Maktoum 殿下(常务副主席)、法比奥 • 法瓦塔博士及马富军先生;非执行董事Alhamedi Mnahi F Alanezi 先生、克里斯蒂安 • 费希廷格教授及内森 • 厄尔 • 维格姆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芭芭拉•简•瑞安女士、鲍里斯•塔迪奇先生、洪嘉禧先生、胡安•德•达尔茅-莫默兹先生及 Marwan Jassim Sulaiman Jassim Alsarkal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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