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关于商事仲裁庭审驾驭的深度分析文章,作者结合多年法官、仲裁员、调解员的经验,从庭审准备、庭审驾驭、庭后工作、内部程序处理等多个方面,详细阐述了提高庭审驾驭能力、办案质量和办案水平的策略和方法。文章强调了庭审前的充分准备、庭审中的公正与效率、庭后工作的跟进以及特殊情况的处理,旨在为读者提供实用的指导和建议,以期提升商事仲裁的整体水平。(由于篇幅较长,文章分为上下两篇公众号发布)
浅说商事仲裁庭审驾驭(上)
诉源分流,百花齐放,现在已经是审判、仲裁、调解三大马车并治,共同解决民商事争议。
做了多年法官,又做了多年仲裁员、调解员,很想就庭审驾驭问题,与广大法官、仲裁员、调解员、当事人、代理人做个交流,以期提高庭审驾驭能力,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水平。
以下站在仲裁员角度,浅说自己的看法,旨在抛砖引玉。
ONE
庭审准备
庭审准备十分重要,重点是阅卷、再阅卷、阅好卷。不要担心阅卷会不会导致先入为主,关键是要做到心中有数。
庭审前阅卷,重在以下方面:
1、查看仲裁协议(条款)
一并了解申请人、被申请人主体、身份,是否属仲裁范围,是否应当受理。
2、了解双方诉求
用记号笔将仲裁请求、反请求逐项勾列出来,打上问号,涉及计算的,注意起止期限,注意是否附有计算依据、计算方法,有进行核对,没有可以通知仲裁秘书让当事人补交。
3、注意证据目录
证据来源、待证事实、证据三性、证明目的、逻辑结构、语义表达,好的证据目录一目了然、一览无余,一看就心中有数。需注意,有的证据目录故意简化、模糊,看不出所以然,有的甚至根本不提交证据目录,这种情形往往是为了麻痹对方,这时可以让仲裁秘书联系当事人另行提供清晰的仲裁目录给仲裁员或仲裁庭,以便掌握举证方的真实意图。
4、细看、认真分析双方证据
非常关键,有的证据并非与证据目录一一对应,提交的证据并不能印证证据目录想要实现的证明目的。这一步工作千万马虎不得,细看、认真分析双方证据,仲裁员要站在申请人、被申请人及仲裁员角度,不停地变换身份、变换角度、换位思考,不放过任何重点、疑点、难点,并做好记录。
5、找到无争议项
无争议项可以在庭审中直接归纳、确认,这是高效审理,是否有调解契机的基础。
6、归纳双方争点
争议焦点特别重要,双方发生争议的原因就是存在争点,各执己见、固执己见,不可调和。找准争点,如同抓住了蛇的七寸,这是双方辩论的立足点。
7、厘清法律关系
仲裁员必须具备的基础素质就是能厘清各种法律关系,任何案件,不管简繁、难易,不管是否存在众多法律关系,都必须一一厘清。
8、列出问题清单
非常重要,注意事出反常必有妖,不清楚或模糊的案件事实、证据、疑点,用问题清单一一罗列出来,有条不紊,详细完整,这样基本上就没有查不清的案件事实,即或是真的查不清,也便于适用证据规则进行处理。
9、保持良好状态
精气神十足是保障,必须在庭审前调整并保持良好的健康状态、体力状态、心情状态、情绪状态、精神状态。
再资深、经验再丰富的仲裁员,都必须做好庭审准备,功夫在庭外!
TWO
庭审驾驭
1、精通仲裁规则
对仲裁员而言,精通仲裁规则是起码的、首要的、必须的,不容半点置疑,这个无须赘述,无需多言。
2、审理程序合法合规,注意不可或缺的事项
违反法定程序是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之一,因此,以下事项必不可少,必须注意:
征询是否同意视频开庭(线上审理)。
宣布庭审纪律。
告知权利义务。
征询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仲裁员承诺。
保障回避权。
宣布不公开审理。
征询是否同意旁听(一方或双方有同行人或有其他人在场,如仲裁员助理、律师助理等)。
宣布缺席审理(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
当事人最后陈述。
询问对审理的意见。
各方签字(姓名、日期、庭审记录有无错漏)。
3、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
这是公平公正的必然要求,仲裁员必须做到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即便是一方诉求明显不成立,即便出庭人员如何无理取闹、胡搅蛮缠或者如何令人反感,都要坚持不露声色,不偏不倚,不让当事人、代理人捕捉到仲裁员公平公正之外的任何倾向,做到无懈可击。
4、庭审调查
庭审调查既要遵循自己或仲裁秘书提前准备的庭审提纲,又要兼备灵活性。一方面要杜绝走流程、走程序,走过场,另一方面要杜绝天马行空,收不回来,浪费仲裁资源。注意以下几点:
有调解可能的,直接调解。
这种情形宜打破固有程序,开宗明义,让双方握手言和,友好、高效地解决争议。庭前做足了准备,调解成功的可能性往往非常大。
无争议事项,直接询问并确认。
此举也宜打破固有程序,减少工作量,提高庭审效率。
有争议的,询问、追问、持续追问、一追到底。
通过举证质证能查明案件事实当然好。不少案件并不能这样查明,对有争议、有疑点、不清楚的问题,应结合事先准备好的问题清单,灵活询问、追问申请人、被申请人双方或者一方,并且注意根据审理进展及查明事实的需要,随时回头恢复庭审调查。
5、辩论
精准归纳辩论焦点并询问申请人、被申请人有无补充,补充合理的,纳入辩论焦点,不合理的,直接拒绝。以下几点需注意:
既要保障让当事人充分发表辩论意见,又要把控好时间,不能被当事人带着走、牵着走,任其发挥。
第一轮,让双方充分发挥,如果不是过分离题原则上不予打断,避免引发当事人对仲裁员公正性产生质疑,甚至投诉仲裁员不让其发言,剥夺其发言权、辩论权。
第二轮,回应对方观点必须与辩论焦点有关,允许发表新的辩论意见并注意倾听、记录。
第三轮,仅支持发表新的辩论意见。
辩论过程中,要注意让当事人充分陈述与即时打断的分寸,掌握仲裁员庭审主导权。
6、调解与再次调解
一方面,要坚持调解自愿原则,另一方面,要抓住机会促成调解。
有的案件,庭前没有调解机会,但通过对案件的深入审理,事实什么样,谁是谁非,当事人已经心中有数,大量案件仍具备调解基础及调解可能,此时千万不要放弃调解,应尽最大努力促成调解,化解争议、解决矛盾。
调解同样贯穿于仲裁程序始终,并不受调解次数、形式限制。因此,庭前、庭中、庭后都可以进行调解。
促成调解有以下一些技巧:
庭上,抓住当事人的不足、缺点、难点、痛点及诉求,根据庭审情况及出庭人员表现,宜当庭对双方说明的,义正词严当庭说;不宜当庭说的,分开说,背对背说,差不多了再当庭说。可以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适当施压,但决不能威胁恐吓,强制调解。
利用代理人,代理人通常是律师,对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心知肚明,加上当事人对代理人信任、依赖,因此,视具体情况将代理人变成调解人,共同做当事人工作,权衡利弊,调解成功可能性更大。
利用出庭人员,这里不是指当事人本人,也不是其委托的律师,而是除此之外的出庭人员,这样的出庭人员往往是公司股东、高管、利害关系人、知情人或者具有专业知识的朋友及当事人信任的人,他们对当事人往往更有影响力,说服力。因此,必要时可以充分利用他们促成调解。
给当事人庭后进一步协商调解机会。有的案件,虽然当庭没有调解成功,但仍有调解基础及可能性,给予当事人庭后协商调解机会并让仲裁秘书进行跟踪,一部分案件仍然可以调解成功。必要时,仲裁员可亲自组织双方到庭再进行调解,力求成功。
7、最后陈述
最后陈述是当事人的重要权利,必须让当事人充分表述。当然,对再次重复的,应即时打断并给予指引。
8、指定补交证据期限,证据关门
许多案件,因各种原因,一次庭审远远不能查明案件事实,需要再次开庭,需要继续补充证据。为保证仲裁效率,需要指定补交证据时间进行证据关门。这里尤其应注意的是以下几点:
阐明证据关门对当事人的影响及法律后果并询问当事人是否清楚。
注意期限的合理性。
确定下次开庭时间。
9、再次开庭之庭审驾驭
再次开庭应注意针对性,不墨守陈规,不一板一眼,主要是对补充证据进行质证,发表补充辩论意见等。非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之必要,切忌重复审理。
10、用好证据交换及书面质证
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及证据较多的案件,根据庭审准备情况及具体情形宜进行证据交换及书面质证。可以当庭进行也可以庭下进行。
对于庭审后补充的证据,可以指定期限让双方进行书面质证并发表质证意见,视有无必要再组织开庭质证。如有必要再次开庭质证,在指定补充证据期限时宜确定好下次开庭时间、地点并询问双方当事人意见。
11、线上开庭
线上开庭与线下开庭并无本质区别,但需注意以下问题:
保证系统、设备、网络能正常使用,如正常登录,网络流畅,视频、语音清晰。
确认出庭人员身份,注意庭审签到与庭审结束后签名。
注意证据电子化处理,对于证据真实性无法确认的,可以庭后线下进行核对。
注意仲裁庭纪律,注意发言顺序、不发言时保持静音,避免与其他人同时发言。
注意通过当事人的视频画面观察出庭人员表情、肢体语言,如茫然、困惑、不满、没听清等,采取重说、解释等对应措施。
12、庭审驾驭注意事项
始终保持清醒,不被当事人、代理人带偏。
心中有数,不失去独立判断。
遵守仲裁规则。
尊重边裁。
注意仲裁秘书记录及工作状态。
注意休庭及休庭时间。
注意仲裁庭纪律。
庭外喧哗应引起注意。
THREE
庭后工作
用好仲裁秘书联系当事人,关注当事人动态,及时发现当事人对仲裁庭、仲裁员的意见,有无异常行为,有无抵触、不满、怨恨、报复行为等。
鼓励继续协商,和为贵,寻求再次调解契机。
适当拖延,时间也是化解矛盾的利器,以时间换空间,兼顾当事人当前利益、中期利益、长远利益,促成争议解决。
及时出裁,处理好与适当拖延化解争议的关系,杜绝久调不决,及时出裁。
尊重仲裁机构意见,一方面尊重机构意见,另一方面加强联系、沟通,提高审核效率,力求裁决书完稿后早日出裁,维护仲裁高效。
FOUR
内部程序处理
1、仲裁员、仲裁庭与仲裁机构意见分歧
仲裁员受聘于仲裁机构,在审理仲裁案件的过程中,受各种因素及不同观点、认知的影响,出现意见分歧在所难免。处理上应注意以下几点:
遵循既定的仲裁规则与法律框架。
对仲裁机构的审核意见分歧,既要尊重,又不盲从,既坚持自己意见又不固执己见。
对于事实认定分歧,应回溯证据的采信过程。
对于法律适用分歧,应参考法院案例库,特别注意指导性案例与参考案例的裁判要旨及本仲裁机构及其他仲裁机构先前或当下对同类案件的裁判规则并注意新的裁判趋势、动向和变化,博采众长,以确保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和正确性。
沟通协调是化解分歧的关键环节。
要秉持着客观、理性与尊重的态度,与仲裁机构充分进行沟通交流,求同存异,致力于达成共识。切忌我是仲裁员我自己负责,鲁莽行事。
2、仲裁庭内部分歧
遵守多数决原则和首席仲裁员决断权原则即可。
首先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不同意见记入笔录。其次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3、案件研究
对具有代表性、疑难复杂、新类型或对仲裁机构有重要影响或仲裁员、仲裁庭拿不稳的案件应按仲裁规则启动由资深仲裁员、仲裁机构管理人员、法律专家、外部专家等集体进行研究。确保仲裁裁决经得起实践及历史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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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杨旭 律师
(点击头像查看详情)
盈科成都高级合伙人,前法官,仲裁员、调解员。
专业领域:商事争议解决,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再审、二审、执行。
编/辑/ 潘诗颖
责/编/ 吕彦蓉
审/核/ 谢丝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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