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菏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主持召开菏泽市公安机关“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参加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据悉,2024年以来,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持续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菏泽市公安机关积极作为,依法严厉打击造谣传谣违法犯罪行为,并同步开展网站平台综合治理和普法宣传教育,取得了显著成效。
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已侦办网络谣言类案件432起,依法查处造谣传谣人员486名。
已侦办网络暴力类案件523起,刑事打击121人,行政处罚712人,批评教育456人。
我市办理的4起网络暴力案件被评为山东公安机关依法打击整治网络暴力十起典型案例,被“公安部网安局”公开发布。
案例一:牡丹区公安机关查处李某散布抢劫金店谣言案
2024年3月,牡丹区网民李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一条配文为“你说你挺物质的,我连夜去抢了金店满足你”的谣言信息,引发网民广泛关注评论,浏览量达到1.7万人次。经查证,该信息为虚构事实信息。李某为吸引眼球,增加播放量和粉丝量,满足在同学面前炫耀的虚荣心,捏造事实,制作发布虚假视频。
目前,违法人员李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删除相关视频,消除不良影响。
案例二:曹县公安机关查处武某被网暴案
2024年4月,曹县网民郑某因感情问题,故意在互联网平台发布他人“生活作风不检点”的谣言信息,引发大量网民关注。经查证,郑某因感情纠纷,捏造谣言、网暴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违法人员郑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删除相关信息,消除不良影响。
案例三:巨野公安机关查处徐某、韩某、马某散布偷小孩谣言案
2024年4月,巨野县网民徐某在多个微信群中发消息称:“跟家人们说件事,昨天我一个朋友家7-8岁的女孩差点被偷抱走,家里有孩子的多注意了,人贩子去家偷的,我朋友住在新天地那边,在这里希望家人们多多注意陌生人,不是谣传”,此消息发布后又被网民韩某、马某在多个微信群转发,影响较为恶劣。经查证,公安机关确定此消息为谣言。
目前,违法人徐某、韩某、马某三人被依法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删除相关信息,消除不良影响。
案例四:曹县公安机关查处张某散布“抢劫押运车”网络谣言案
2024年7月,曹县籍网民张某在网络平台上发布内容为“X建设银行门口停着一辆武装押运车,准备戴上丝袜抢劫”的短视频,引发网民关注、造成社会恐慌。经查证,张某为了吸引关注、博取流量,故意编造发布谣言视频。
目前,违法人员张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删除相关视频,消除不良影响。
案例五:成武公安机关查处张某某利用AI技术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
2025年1月,成武网民张某某为蹭热点、博眼球、引关注,在某网络平台发布利用AI技术生成的虚假视频,引发大量网民关注、讨论和转发。经查证,张某某为了吸引关注、博取流量,利用AI技术编造发布谣言视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违法人员张某某被依法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删除相关视频,消除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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