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 年味渐浓
为预防和减少因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
招远公安将严厉打击
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行为
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典型案例
案例一
1月19日,金岭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张某某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经讯问,该对违规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二
1月16日,张星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林某某非法出售烟花爆竹。经讯问,该对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买卖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烟花爆竹作为易燃易爆物品
其运输、存储及销售均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不但违法
而且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一旦在运输、储存过程中发生挤压、碰撞
摩擦产生静电火花极易引起爆炸和爆燃事故
任何单位和个人
在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
均不得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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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无小事
警钟应长鸣
烟花爆竹
属于易燃易爆品
非法生产 运输 存储
均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如您发现
相关违法行为
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来源:招远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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