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月24日电 根据深交所在2025年1月24日发布的公告,九安医疗(002432)及其时任财务总监孙喆收到了监管函。该监管函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的决定出具的,涉及的决定为《关于对九安医疗、孙喆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津证监措施〔2025〕8号)。
公告中指出,九安医疗在2021年3月29日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允许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然而,该公司在期限届满后,直到2022年4月29日才召开董事会会议进行补充审议并披露,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7.7.3条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6.3.13条的相关规定。此外,孙喆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4.3.1条、4.3.5条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1.1条的规定。深交所希望公司及全体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2024年前三季度,九安医疗实现收入20.92亿元,归母净利润13.6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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