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企业在国际化进程中,时常遭遇商标在海外被抢注的困境。那么,面对商标被抢注,中国企业该如何应对呢?
1.对审查中的商标提出“反对”
在商标审查阶段,由商标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单方面提交正式书面函件,陈述反对商标注册的具体理由,由商标审查员依职权判断是否认可反对的理由,进而决定是否驳回商标的注册申请。
2.对申请中的商标提出异议
如果发现商标在海外被他人抢注,权利人可以依据当地的异议制度在异议公告期内提出异议申请,请求制止该商标的获得注册。
3.对已注册商标提出无效宣告
如果错过商标异议期或异议失败导致争议商标已核准注册的,被抢注人还可以利用无效宣告程序请求相应主管部门无效该注册商标,继续争取维护自身权益。对于无效宣告请求,有些国家需向商标主管机关提出,有些国家则需向法院提起,多数国家法律规定无效宣告请求须在争议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提出。
4.对已注册商标提出撤销
针对已注册商标,多数国家或地区都设定了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多年未使用即可予以撤销的程序,一般为3年或5年。对于企业在海外进行商标申请过程中或者监控中发现的他人抢注商标,如果根据注册人的情况判断其没有实际使用,则可以充分利用撤销程序,申请撤销该商标的注册。
来源: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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