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2025年上半年征兵体检政考
异议申诉机制
为贯彻落实省军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洁征兵工作的决定》,进一步提升征兵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结论的科学性、权威性,切实维护应征青年合法权益,提升征兵工作的社会公信力,根据征兵工作有关规定,大荔县建立了征兵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结论异议申诉机制,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体格检查结论异议申诉协调组
组 长:
何辉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成 员:
徐辉 县人武部军事科参谋
张勇 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股长
马 伟 县医院副院长
主要职责:在县征兵办公室领导下,负责受理、处置、反馈体格检查中应征青年和家长提出的体检结论异议问题。
申诉方式:应征青年接到体检结论告知单后3日内,对征兵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携带市级以上检查证明,向镇(办)人武部进行申诉,填写申诉申请表,镇(办)人武部汇总上报至县申诉协调组,协调员登记后由协调组进行会商研判是否符合复检条件,由镇(办)人武部通报申诉对象参加复检或者告知不予复检。对不予复检结论不满意的,可到体检站由体检医生进行当面解答。
协调员:
徐 辉 18638832580
张 勇 13892523362
二、政治考核结论异议申诉协调组
组 长:
王红生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
刘 欣 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科长
周芮辉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薛卓文 县教育体育局基教股副股长
师红云 县人社局就业工作服务站站长
主要职责:在县征兵办公室领导下,负责受理、处置、反馈政治考核中应征青年和家长提出的政考结论异议问题。
申诉方式:应征青年接到政考结论告知单后3日内,对征兵政考结果有异议的,向镇(办)人武部进行申诉,填写申诉申请表,镇(办)人武部汇总上报至县申诉协调组,协调员登记后由协调组进行会商研判,由协调员电话通报申诉对象复核结果。
协调员:
刘 欣 13571395219
周芮辉 18091320029
大荔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5年1月
来源:大美大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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