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临沂多地发布通告
严禁非法涉渔活动
临沂沂河新区
1月6日
临沂沂河新区发布通告
沂河段北起汶泗路汤头桥
南至沂河刘家道口水利枢纽
为核心保护区
未经批准禁止捕捞
兰山区
致全区市民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
为维护全区水域生态平衡,有效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多样性,巩固沂河水生态修复工程成果,确保市民休闲娱乐的地方能够“水清岸绿、鱼翔浅底”,请广大市民自觉做到以下几点:
一、从我做起,保护渔业种质资源。沂河、祊河是沂河鲤青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总面积为6850公顷,位于山东省临沂市市区段至沂南县辖区的河段内,沂河段全长81.7公里,祊河段全长7.6公里。主要保护对象为沂河鲤、青虾,其他保护对象包括鲫、鳜、马口鱼、黄颡鱼、大银鱼、乌鳢、蒙古红鲌、翘嘴红鲌、赤眼鳟、河蚬等物种。广大市民要自觉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自觉保护野生水产资源,不捕、不买、不卖该河段内捕获的渔获物,全力支持渔业渔政工作。
二、遵守法纪,严禁非法捕鱼行为。要主动参与非法捕鱼宣传,及时举报破坏渔业生态资源的行为,禁止制造、销售用于电鱼、毒鱼、炸鱼的物品器具,严禁用迷魂阵、地笼等非法网具,严禁挖沙采石和从事其他影响鱼类生态的活动,严禁收购、销售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
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兰山辖区内的自然水域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禁用的渔具从事违法捕捞,违者一经查获,由管理部门依法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罚款;对拒不配合渔业执法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护我区水域渔业资源,需要你我共同参与,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携手共建最美兰山!
临沂市兰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10日
河东区
关于严禁在河东区重要水域
非法涉渔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山东省内陆水域捕捞渔具渔法禁用目录》等规定,河东区内的全民所有的水域严禁使用炸鱼、毒鱼、电鱼、“涸泽而渔”、可视捕鱼捕捞方法进行捕捞;严禁使用拖网(虾扒子、螺蛳拖网)、抄网(单杆推网)、陷阱(迷魂阵、杆子箔)、耙刺(锚鱼器、武斗竿、手弩、红虫、贝类泵吸)、笼壶(地笼)、鱼鹰及其他禁用的渔具捕捞;严禁未经批准在全民所有的水域从事养殖生产;严禁使用“三无”船舶从事渔业活动。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七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面积范围和功能区的通知》,沂河鲤青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位于山东省临沂市市区段至沂南县辖区的河段内,禁止非法涉渔活动。
违反以上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依法分别给予没收渔具、渔获物以及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暴力阻挠、辱骂、殴打规劝人员、举报人员、执法人员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临沂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将联合沿河县区不定期进行执法巡查,请广大市民朋友知悉。
举报电话:0539-2932270;0539-8381993
临沂市河东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14日
扩散!提醒!
视频号上新啦
来源:琅琊新闻网微信综合
编辑:郑倩 二审:徐帆 三审:丁文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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