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实名举报将陕西渭南大荔县煤改气项目中的诸多问题推向了公众视野。举报人王勇直指大荔县逸华天然气公司、大荔县发改局以及大荔县住建局,称其在国家煤改气项目资金监管方面存在严重漏洞,近乎形同虚设。
自2024年11月15日供暖季开启,大荔县居民在购买取暖天然气时便遭遇烦心事。彼时,逸华天然气公司出台限购政策,仅允许居民购买200立方平价气(单价2.27元),超出部分则按居民用气二档基数(单价2.72元)计价。此政策一出,引起轩然大波,短短一周内,众多群众向有关部门投诉。好在相关部门迅速介入,政策得以恢复原状。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根据大荔县散煤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23号文件,煤改气补助标准明确以户为单位,给予每户采暖季600元的采暖运行补助,且规定“运行费”用气价格按照一档气价进行补助。这本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国家惠民政策,却在执行过程中变了味。
2024年11月,国家为大荔县煤改气用户提供每户600元的气采暖补贴,按平价气价每立方2.27元计算,折合方量应为264.317立方气,即一档气价对应的气量。但实际执行中,群众仅享受到220.588立方气。经核算,若按220.588立方气乘以2.72元的二档气价计算,总价刚好为600元。这意味着,本应按一档气价享受补贴的群众,实际被按照二档气价执行,国家补贴资金出现了99.3元的差价。
这凭空消失的99.3元差价究竟去了哪里?着实令人费解。在这项惠民政策的执行过程中,相关主管部门的表现令人质疑。执行和监管惠民资金去向的部门,似乎并未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导致国家给予人民群众的“温暖补贴”被莫名克扣。
大荔县煤改气项目本是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推进清洁能源利用的重要举措,却因这些问题让群众心生不满。如今,群众迫切希望大荔县纪检委部门能够迅速介入,深入核实国家补贴项目资金的去向,给大荔县人民群众一个合理且满意的答复。同时,也期待当地监管部门能够以此为契机,加强对类似项目的监管力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让国家的惠民政策真正惠及于民,而不是沦为某些人或企业的“唐僧肉”。@渭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荔icon发布@大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荔发改局@大荔宣传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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