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错了就认,何必在警察面前耍小聪明呢......
桂林交警消息,1月4日凌晨3时50分许,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秀峰大队民警在翠竹路设卡开展夜查酒驾行动,发现一辆小车走走停停并在离卡点近100米处停车。
车辆刚停稳,驾驶位和车辆后排座位两个人迅速互换位置后,又若无其事地将车辆驶入检查点。殊不知,这一幕被民警尽收眼底。
执勤民警立即将车辆拦停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原本坐在驾驶座上的驾驶人王某血液酒精含量高达84mg/100ml,而换坐到驾驶座上的驾驶人石某,其血液酒精含量也达到了88mg/100ml,两人均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据王某交代,当晚他与换座的朋友石某吃夜宵,期间两人都喝了不少酒。散场后,心存侥幸的王某自认为意识还算清醒,便执意驾车离开。
途中看到有交警检查,便自作聪明,与同样喝了不少酒的石某互换座位,企图逃避处罚。
殊不知这一行为是“错上加错”,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民警依法带他们去医院进行抽血化验,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5头条留言活动火热持续
1、活动不定期选取头条文章
2、我们将在当天头条内容下方的评论区,随机选取10位用户发放奖励
3、中奖用户可获得10万桂林字牌金币
4、参与活动的头条文章会在发文当天,通过每日桂林小官在每日桂林微信粉丝群和朋友圈进行公布
成年人,做错了是就要认!该罚款罚款,该认错就认错,在警察面前耍小聪明实在是没必要。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话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为了各位司机自身和家人幸福平安的十字箴言。
▍内容来源:桂林交警
▍图片来源:见标注(其余源于网络)
▍图文编辑:必被LQ的人字拖
顾晃任律师
广西瀛桂律师事务所律师
(微信同号)
该律师专注于公司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劳动法等领域,任桂林多家企业法律顾问,有需可联系咨询。
支持我们
就请给我们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