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3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 第30号〕,其中,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振西天和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省东莞市永益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江苏泗阳永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凤球唛食用玉米淀粉(生产日期:2024/2/28;规格:200克/袋;凤球唛和图形商标)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值为0.0553g/kg,标准规定为不得大于0.03g/kg。
据了解,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造成健康危害,但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淀粉中二氧化硫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3g/kg。淀粉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工艺控制不好;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而超限量使用二氧化硫;也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还可能是由于使用硫磺熏蒸漂白传统工艺或直接使用亚硫酸盐浸泡所造成。
此外,根据去年8月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5期),标称江苏泗阳永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凤球唛食用玉米淀粉”(规格:200克/袋,生产日期:2024-04-14)同样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测值为0.0590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3g/kg)。
官网简介显示,广东省东莞市永益食品有限公司创始于1983年,曾被认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司产品包含番茄调味酱、番茄沙司、辣鲜露、鸡粉、鸡精等,主打品牌“凤球唛”曾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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