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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 19 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迎来了余华英拐卖儿童案的重审二审开庭审理。法庭内气氛凝重,每一个人的目光都聚焦在被告席上的余华英身上。经过严谨的审理与审慎的考量,法院最终裁定驳回余华英的上诉,维持原判,那便是对余华英判处死刑的严厉裁决,并且此死刑裁定将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在此之前,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重审一审宣判早已震惊众人。法院认定余华英在 1993 年至 2003 年期间,伙同龚显良、王加文,为了那肮脏的利益,在贵州、重庆、云南等地流窜作案,如同恶魔般物色儿童,将他们拐卖至河北省邯郸市。他们通过中间人牵线搭桥,寻找收买者,进行着这惨无人道的人口交易,期间竟拐卖了 17 名儿童。基于此,法院依法判决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当庭提出上诉,妄图逃避法律的严惩。
庭审的过程中,余华英依旧没有丝毫的悔意,她矢口否认自己在拐卖过程中曾对杨妞花进行殴打,并且还大言不惭地声称对自己的量刑过重。可当那最终的死刑判决再次降临到她的头上时,她那伪装的坚强瞬间崩塌,泪水不由自主地夺眶而出。甚至在听到审判长提及在死刑复核阶段仍可委托律师时,她还急忙提出要申请法律援助,那是她在绝望之中抓住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可她犯下的滔天罪行,又怎能轻易被饶恕?
杨妞花第六次面对被押上被告席的余华英,她的表情已从最初的愤怒与悲痛逐渐变得平静。她曾在无数个夜晚幻想过,余华英或许会在某一天幡然醒悟,意识到自己拐卖儿童的行为是多么的不可饶恕,而自己也能够找到一个理由去原谅这个给她带来无尽痛苦的人。在过去的五次开庭中,余华英的表现却让她彻底寒心。她总是极力狡辩、推脱自己的罪行,甚至还会用凶狠的眼神盯着杨妞花,仿佛在威胁她,又仿佛在为自己的罪行做最后的挣扎。如今,杨妞花心中唯一的心愿便是余华英能够得到法律的重判,让正义得以伸张。
在今天的庭审开庭前,余华英已经两度被判处死刑。2023 年 9 月,贵阳中院一审判决余华英死刑,她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而在今年 10 月,贵阳中院重审一审依然判处她死刑,她再次提出上诉。
杨妞花回忆起庭审时的情景说道:“开庭约 10 分钟后,余华英被法警押送至庭上。当听到法庭指控其拐卖儿童的罪行及那确凿的证据时,余华英立刻跳起来提出异议,她狡辩说当时拐卖儿童需要多人才能完成,而她只是其中一人,没有人给她介绍,她根本卖不出去。可这又怎能成为她推脱罪行的理由?”
在法庭上,杨妞花再次提及自己 5 岁那年被拐卖的惨痛经历。她的声音微微颤抖,眼中满是痛苦与愤怒:“我永远都忘不了,余华英当时不仅拐卖我,还对我拳打脚踢,甚至用滚烫的热水浇到我头上。” 而余华英却当庭否认,还恶狠狠地反问:“我拿开水烫你的头,为什么你的头发还在?” 那副嘴脸,让人不齿。当被问及是否还有其他拐卖儿童的行为时,余华英更是嚣张地反驳:“你要觉得有,你就去找,找出来你来抓我。”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庭审逐渐接近尾声,宣判结果即将揭晓。杨妞花敏锐地注意到,坐在被告席上的余华英开始害怕了。在死刑判决宣布之前,她双手用力撑在桌子上,身体微微颤抖,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勉强支撑住自己那摇摇欲坠的身体。而当法官那威严的声音宣读完死刑判决时,余华英终于忍不住哭了起来,那是绝望的泪水,是对自己罪行的恐惧。最后,泪流满面的余华英被法警带走,她将在法律的制裁下,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惨痛的代价。
法院审理查明,自 1993 年起,余华英便踏上了这条拐卖儿童的不归路。她伙同他人,在长达 10 年的时间里,穿梭于各地,寻找着他们眼中的 “猎物”。她常常将目标锁定在那些身边没有大人看管、年纪尚小的男孩身上,用各种手段将他们拐骗走。1993 年正月初七,在贵州遵义,年仅 6 岁的蔡某胜在火车站站台上捡酒瓶时,被余华英拐卖。不到一个月后,安顺市的谌江海和哥哥也惨遭她的毒手。她将谌江海拐到河北邯郸卖掉,而把年纪较大的哥哥留在了游戏室。1994 年 7 月,5 岁的肖某俊在百子桥上与哥哥玩耍时,被余华英以 “买冰棍吃” 为诱饵骗走,同样被卖到了河北邯郸。当年 10 月,安顺的王某龙、王某能两兄弟亦未能逃脱她的魔掌。
余华英曾供述,她之所以决定拐卖小孩,是因为龚显良的一句话。大约在 1992 年,丈夫王加文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她独自到四川省大足县(现重庆市大足区)一家面馆打工,在那里结识了龚显良。龚显良说他在邯郸有门路可以卖掉小孩,提议一起做这个 “生意”,余华英竟欣然同意。据央视新闻报道,余华英与龚显良在同居期间生下一名男孩,他们通过中间人将私生子送到河北邯郸,换得 5000 元报酬后,余华英便开始了拐卖儿童赚钱的罪恶勾当。
仅 1995 年和 1996 年,她和龚显良在贵阳、都匀和重庆三地就拐走了 7 名儿童。因为没有找到 “条件合适” 的男孩,她竟将罪恶之手伸向了邻居家 5 岁的女孩杨妞花。1995 年冬天,趁着杨妞花家里大人不在,余华英将她带到贵阳火车站,坐火车前往邯郸,随后卖给了一户人家。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余华英的行为简直令人发指。她把儿童当作商品,肆意买卖,严重侵犯了被拐儿童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她的罪行给被拐儿童家庭带来了灭顶之灾,致使无数家庭亲情离断,这种伤痛难以弥补。有的父母因为孩子被拐,身患疾病,甚至郁郁而终。余华英还在本案五起犯罪中同时拐卖了同一个家庭的两名儿童,并且在 2004 年因拐卖另外两名儿童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其主观恶性极深,犯罪后果极其严重。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民事部分判赔合理,审判程序合法。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依法作出死刑裁定。
“这是最后一战,余华英得到的答案是判处死刑!” 走出法庭的杨妞花用尽全身力气高喊。她希望这个结果能够被更多的人知晓,她渴望能够拿到判决书,到父母的坟前,将这个迟到的正义消息告诉他们。“这三年真的太累了,应该要好好休息一下了。” 杨妞花的声音中充满了疲惫,但也有着一丝解脱后的欣慰。这一场与罪恶的漫长斗争,终于在正义的裁决下,即将画上句号,而那被拐卖儿童家庭的伤痛,却永远刻在了历史的长河中,成为了人们心中难以忘却的伤痛与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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