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公告
因花侨大道南段(凤岭庄-花北大道)工程项目用地需要,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依据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花府预征〔2024〕104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迁坟范围:花东镇四联村(四联经济联合社、四联第二经济合作社)、吉星村(吉星经济联合社、吉星第二经济合作社、吉星第三经济合作社)(附用地影像图)。
2.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前,上述项目用地范围内坟主亲属直接到花东镇四联村村民委员会、花东镇吉星村村民委员会或花东镇征地拆迁组办理补偿登记手续及迁坟事宜,具体补偿标准按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花府办〔2024〕22号”进行补偿。逾期未迁的,将视为无主坟处理,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花东镇征地拆迁组:86761968,联系人:何生
吉星村村民委员会:86855376
四联村村民委员会:86855370
特此公告!
附件:用地影像图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6日
附件:
来源: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
编辑:花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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