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关于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的公告
关于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促进市民文明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决定自2024年12月11日零时起正式启用在长垣市辖区设置的7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电子警察监控设备抓拍以下2类交通违法行为:
1、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2、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现将设置点位公告如下:
1、长垣市山海大道与巨人大道交叉口
2、长垣市山海大道与桂陵大道交叉口
3、长垣市山海大道与宏力大道交叉口
4、长垣市山海大道与博爱路交叉口
5、长垣市山海大道与德邻大道交叉口
6、长垣市山海大道与亿隆大道交叉口
7、长垣市山海大道与龙逄大道交叉口
特此公告
附: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细表
长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2月4日
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新增7处违章拍照设备明细 序号 路口名称 方向 抓拍的违法行为 1 长垣市山海大道与巨人大道交叉口 东向西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南向北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西向东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北向南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2 长垣市山海大道与桂陵大道交叉口 东向西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南向北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西向东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北向南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3 长垣市山海大道与宏力大道交叉口 东向西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西向东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北向南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4 长垣市山海大道与博爱路交叉口 东向西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南向北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5 长垣市山海大道与德邻大道交叉口 东向西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南向北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西向东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北向南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6 长垣市山海大道与亿隆大道交叉口 东向西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南向北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西向东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北向南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7 长垣市山海大道与龙逄大道交叉口 东向西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南向北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西向东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北向南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获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北外环电子警察监控系统启用公告
获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北外环电子警察监控系统启用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促进群众文明出行,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经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现决定自2024年12月21日起在获嘉县以下4个路口正式启用电子警察高清抓拍系统,对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现公告如下:
一、灯控路口电子警察抓拍点位(4个):北外环(S309省道长济线)与薄原线交叉口,北外环(S309省道长济线)与同盟线交叉口,北外环(S309省道长济线)与前大线交叉口,北外环(S309省道长济线)与安王线交叉口。
二、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种类(7类):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机动车逆向行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驾驶人、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附: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细表
获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4年12月4日
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内容来源:长垣交警、获嘉交警、畅通新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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