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12月6日消息,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黄泽丰先生、程银娥女士、黄燕霞女士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黄泽丰、程银娥、黄燕霞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年10月18日至11月6日期间,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1,354.70万股,达到总股本的4.438%后,又于11月7日买入374.7万股,达到总股本的5.6655%。买入股票达到总股本的5%时未及时报告、通知公司和暂停买入,违反相关规定。三位股东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表示将汲取教训,规范股票买卖行为。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对公司主体行为作出,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作者:电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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