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重庆五中院,之前因为一个案件的事,我们将案件有关的材料一个月前交给法院,之后几乎每周都打电话和法官沟通案件的情况,前前后后打了不下十次电话,以至于法官一看到我们电话就知道又是我们。这个案子法官说电话沟通结合我们提交的材料就可以了,没必要专门跑到法院和他面谈。但我们律师团队经过认真研究,征求当事人意见,觉得这个案子因为是书面审,不开庭。
再辛苦也要当面见下法官,电话沟通肯定不如面对面沟通更有效。今天我们团队律师跑到法院见法官。虽然和法官沟通了十几分钟,但法官还是耐心听取了我们的意见,作为律师,我们觉得能做的都做了,已经尽力了。其实无论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能不能取得当事人想要的结果,律师的努力争取自然必不可少,但有的时候只能尽人事听天命,接下来我们只能等法院的消息,但愿这个案子我们当事人能取得一个满意的结果,也祝我们当事人好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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