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信息港网站:www.caoxian.tv
11月18日,新华网发表《山东曹县人民法院:“小案”事不小 件件用心办》一文,点赞曹县人民法院审判工作!
山东曹县人民法院:
“小案”事不小 件件用心办
小案事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距离百姓民生、司法良知最近的领域。近年来,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在处理各类案件时,始终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工作理念,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和社会价值,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小案”显温情
2023年11月4日,被告徐某某故意毁损原告张某某种植的小麦青苗,经曹县公安机关查明,被告毁损的小麦青苗价值约639元。原告张某某诉讼至曹县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财产损失639元。法官康兴全通过电话与被告沟通。经过耐心沟通,被告态度明显缓和,最终同意立即赔偿原告639元。
“小案事不小”,小案虽然标的额不大、案情相对简单,但对于当事人而言,每一起案件都关乎人身或财产等切身利益,对于涉案人及其家庭来说都是天大的事。对于司法机关而言,每一个小案的处理都彰显了司法信念和司法智慧,关乎司法形象树立和公信力提升。
“小案”大警示
2024年3月12日,曹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专门诱导老人“认亲”实施诈骗的案件。曹县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依法判处被告人刑罚,同时向广大群众发出警示,提醒老年人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这一判决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也传递了社会正能量,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
“小案不小办”意味着在审判实践中,每一个小案都应得到同样的重视和公正的审理。对于司法机关而言,小案同样存在价值导向的问题,小案子也可以办出大效果传递大导向,其办理的过程同样释放的是法治正能量和见微知著的法治精神。
“小案”大民生
“早知道早经法院调解,也不必拖延两三年之久。”2024年9月28日,四名原告在领取完劳务报酬后,对法院的高效调解表示由衷感谢。2021年,原告王某某四人在曹县某某有限公司的承包工地上提供劳务。工作完成后,该公司却拖欠四人共计7495元的劳务报酬,尽管多次催讨,但该公司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支付。
2024年9月,四名原告无奈将曹县某某公司告上法庭。阎店楼法庭谭昌麒团队高度重视,秉持“小案不小办”的工作理念,迅速采取行动。在短短一天时间内,通过多次电话和微信沟通,成功说服被告公司支付拖欠已久的工资款。9月28日休息日,工作人员加班加点为四名原告办理案件。在现场协商调解下,被告法定代表人通过微信当场支付了欠款,四名原告也满意地撤回了起诉。
阎店楼法庭深入践行“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工作理念,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此次案件的快速解决,不仅彰显了法院对农民工权益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以真诚的态度为群众服务,努力办好每一件“小案”,守护好“大民生”。
“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是人民至上理念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以个案的公正、高效为载体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实用之招。下一步,曹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这一理念,不断提升司法水平和服务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民利民的司法服务。
来源:新华网、菏泽曹县法院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