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已经过去5天了,不知道“剁手党”们,今年贡献了多少?对于花钱这件事,很多人都会上瘾,更何况现在是电子支付的天下,对于许多人来说,钱就是一串数字,没有以前那种现金支付的心疼感,经过几年双11的活动,其实大家都觉得也没比以前便宜多少,商家是先提价再降价的套路,但是你别说,还真有一些幸运儿捡到漏了,这个说起来跟中彩票一样,让人惊喜!
河南郑州大学生小陈一直想买个电动车方便上下课,由于学校面积比较大,平时上课都有来回奔波于寝室和教室之间,于是萌生了买辆电瓶车的想法,正好趁着今年双十一有折扣,要比平时划算不少。于是特地在双十一那天在某平台浏览电动车,说也是巧了,他看到了某品牌电动车网站上秒杀是300元,于是他毫不犹豫的下单了,这事让他兴奋的一夜也没睡着,于是第二天清晨,他就起了一个大早,早晚早来到线下门店排队,准备提走自己的爱车。
等到上午10点,门店开门营业,小郑找到该店店长,并现场出示了自己的订单截图和单号,准备提车,结果门店负责人的断然拒绝,并说到“300元想提走电动车,你觉得可能吗?”
小郑没有办法,只能向电动车品牌方官方客服反馈,得到的回复却更让人大跌眼镜,官方回复小郑支付的300元为定金,小郑提出证据并反驳网站页面上显示的就是300元,并没有定金字样。对此工作人员回复页面上不能显示定金,
小郑对此回复极不满意,只能继续和品牌方官方交涉,此事经过网络发酵,最后官方只答应退一赔二
随着此事件舆论压力越来越大,电动车品牌方九号官方与11月15日发布公告,“公司将承担所有损失,我们目前统计大概有400至500名消费者购买,我们都将全部兑现。”他表示,涉事电动车原价一般在6099元,此次公司预计损失达到200多万元。
至此,该事件告一段落,也就是说约有500名下单的消费者将以300元的价格获得5799元的电动车,对于品牌方的损失,我个人完全能够理解,但是自身的过失不可能让消费者来买单,此次事件虽然品牌方遭受了损失,但是能够积极履行自己的承诺,也极大的维护了自己品牌的荣誉,赢得了消费者的信赖,这是比任何广告宣传都更有作用和效果。
当然从法律层面来说,是否构成重大误解呢?重大误解是指由于行为人在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以及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方面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情况下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品牌方当时真实意愿是否将300元作为定金,还是作为双11降价车价,这个需要调查,如真实意愿是作为定金,但操作失误,则有可能构成重大误解,而重大误解的结果是可以撤销的,当然看商家愿不愿意主张,有时候为了维护品牌形象,不会行使撤销权,200万间接给自己打了一个广告,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可以在评论区留言讨论一下!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