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咱们的警察同志,幸亏有你们在,我的自行车才能失而复得”,凉城县鸿茅镇居民刘先生感激道。2024年11月15日上午08时05分,刘先生报警称自己价值5000元的崔克自行车停在岱哈广场找不到了,请求民警帮助寻找。
鸿茅镇派出所治安一中队民警接到报警后,向崔先生详细了解了自行车停放的位置与时间等要素信息,随后联合凉城县公安局警务支援大队民警立即开展调查行动。民警们通过调取城市监控发现刘先生所丢自行车的轨迹,了解到是岱哈广场的安保工作人员看到停放的自行车没有上锁且无人看管,工作人员担心自行车丢失,于是将其保管,最后民警将自行车还给刘先生。
“群众事,无小事”这是一句对群众的承诺,也是公安干警的奋斗目标。鸿茅派出所民警始终秉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也必将全力保障辖区居民幸福安定的生活。
温馨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保管好个人财物,避免遗失或被盗。一旦发现财物丢失,要及时报警求助,以便警方能够尽快帮助找回。
如若发现物品丢失, 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电话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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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集宁佰事通
来源 | 平安凉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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