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国有土地上新建城镇住宅全生命周期监管,从源头预防新的“办证难”问题产生,近日,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等十二部门《关于健全土地房屋产权问题防范长效机制的意见》,淄博市印发《关于健全土地房屋产权问题防范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在完善建设项目全链条约束机制上,实施意见共有规划条件、土地供应、土地登记、规划许可、工程施工等15项内容。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做好规划、供地、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实施供地和规划批后监管。按职责做好“交地即办证”“竣工即办证”“交房即办证”。
对于群众的各类办证诉求和反映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产生问题、谁化解矛盾”的原则,实行动态化解。因监督管理不严格、不到位导致产生新的房屋产权问题的,建立责任倒查机制,依法依规追究部门单位责任。
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加快打通各部门数据壁垒,对可以采用数据共享方式获取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加强不动产单元代码在供地手续、楼盘表(不动产单元)、网签合同、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完税凭证、不动产登记等数据共享应用,实现一码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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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宗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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