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家是保定阜平县,革命老区,经济比较落后。
1989年我调到唐山工作,父亲是工人,母亲是农民,我们家兄妹四人,我哥、我、两个妹妹。
我哥、我和大妹分别于82年、84年、85年考上了大学,毕业后分配了工作,小妹不爱学习,接了父亲的班当了工人,后来下岗了。
大约98年左右,国家工作人员普调工资,我们三人都涨了工资,合起来大约有500多元。
这年暑假回家,父亲对我说:“给你商量点儿事儿。我想,你们三个大的都涨了工资,你小妹也下岗了,又带个孩子,你妹夫挣的又少,所以我琢磨着就当你们三个都没涨,把新涨的钱,我算了算有500多,把它给了你小妹,你看行不行?”
我想了想说:“您给我哥我妹说了吗?”
父亲说:“说了,他们两个人都没说话。没事儿,他们都听你的,你答应了,他们也得同意。”
我心里想:人家不说话,就是不同意,谁愿意把钱白白给别人呢?尽管是自己的亲妹妹,但都结婚生子分家另过了,彼此之间也没有赡养和被赡养的法律关系。
我沉思了一会儿,对父亲说:“我给您讲个故事吧!”
父亲不耐烦地说:“给还是不给,直接说,还讲什么故事,你们知识分子就是事儿多。”
我说:“爹,您别生气,等说完故事,再说结果。
故事是这样的:有哥儿四个,老大在国内,老二、老三、老四到了美国,老二是律师,老三是医生,老四没有工作,为了尽哥哥的责任,老二老三决定把自己的孩子送到老四那里学汉语,每月分别给500美元,合在一起1000美元,也够老四一家生活了,这种情况持续了一年多。
有一天老大来美国探亲,听说这件事,立即对老二老三说:‘你们这不是害老四吗?他年纪轻轻,你们就把他养起来,他将来能有出息吗?再说啦,你们能养他一辈子吗?马上把你们两家的孩子接回来送到学校,让老四自己去闯天下。
五年以后,全家开一个盛大的晚会,请客者是老四,老四已经是一所小学的校长了。”
讲完故事,我问父亲:“您老听懂了吗?”
父亲略有所思地说:“故事不太懂,但我听着好像是不想给你妹妹钱,是不?”
我坦率地说:“是。”
父亲很不高兴地说:“不给就不给呗,还讲故事。”
我接着给父亲解释说:小妹就相当于故事中的老四,俗话说:帮急不帮穷。
第一,我们是姐妹,不存在赡养和被赡养的关系,如果我们不赡养您们二老,法律会支持您们对我们的诉讼,要求我们必须赡养您们。但兄弟姐妹之间没有这个法律关系,对她好叫情分,对她一般叫本分;
第二,我们涨的工资,是国家对我们工作的奖励,是我们应该得的,给了小妹,我们肯定不乐意,小妹要了,心里也会不舒服,“吃了人家的嘴软,拿了人家的手短”。
第三,小妹最年轻,又聪明,如果好好干,一定会干成事。我说不给她钱,并不是不帮她,95年她在唐山学了理发,开一个理发店,自己给自己当老板,那多好呀!
父亲高兴了,就帮着小妹整了一个理发馆,收入越来越多,现在每月收入都在3000元到4000元左右,在小县城,那也是“白领阶层”,小妹到处说我的好话。所以我们帮人一定要帮他造血,而不是给他输血。
德国诗人荷尔德林说:“将人间变成地狱的,恰恰是人们试图将其变为天堂。”
有时好心办坏事,就是方法不对。加上国人好面子,有些话不敢说,只好委曲求全,事实上,“委屈”从来不会“求全”,那只是当事人的一厢情愿,自欺欺人而已。
所以,看懂人性,因势利导。家庭就是一个小社会,也要有规则,否则,香的不香,臭的不臭,搅和在一起,什么都变味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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