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婴枪?(随笔)
山东/孙延宜专辑/2024年/191(随笔)
杨永朴曾在一九二九年三月十二日(民国十八年农历二月初二),为对抗政府废除庙宇的命令,发动滕西大批红枪会信徒围攻县城,终因红婴枪敌不过火药枪而大败,杨永朴与滕城村徐振银等顺着铁道向南逃到滕城庙。杨永朴被政府通缉,在临城卖野药时被缉拿归案,押到济南,案犯名单很快上报到当时执政的吴佩孚手里。吴佩孚看到杨永朴的名字,就在杨永朴名字上大笔一挥“魔疯道人”,杨永朴就此捡了一命。
这是《滕文公台谩议》网文中的一段话,其中的“红婴枪”应为“红缨枪”。
红缨枪,旧式兵器,在长柄的一端装有尖锐的金属枪头,枪头和柄相连的部分装饰着红缨。缨,也叫缨子,指系在服饰或器物上的穗状饰物。婴,即婴儿,不满一岁的小孩儿。婴儿怎么会跑到枪上去呢?因此,“红婴枪”应为“红缨枪”。
再看看这段话:“二道台下面的功德祠至今还保存完好,它是窑洞的形式,冬暖夏凉。夏天它的优势并不名显,到了冬天优势十分突出,既使外面大雪纷飞,洞内也温和且水不结冰。我在文公台已三十多年,每当大雪封门,人迹罕至的时候,一人独在洞内,读书、画画,十分惬意。”其中的“名显”应为“明显”;“既使……也……”应为“即使……也……”
最后,简单说一下其标题中的“谩议”。虽然过去“谩”通“漫”,古诗文中也有“谩语”等词语,但在现代汉语中,“谩”字及由其组成的词语,大都为贬义,“漫议”才是现在的规范词,如同“漫笔”“漫话”“漫谈”等。反复通读该文,觉得“谩议”改为“漫忆”最好,这也是作者在回复网友该问题时留言中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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