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
是机动车高速行驶的道路
广西全区高速公路不允许
摩托车、三轮车、非机动车、行人
进入高速公路
一旦上高速
不仅给过往车辆带来安全隐患
同时也会将自身置于危险之中
01
女子骑着电动自行车误入高速
9月16日21时40分许,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九大队民警巡逻至G7212柳北高速合浦往北海方向325公里附近路段时,发现在应急车道上有两名女子和一辆电动自行车。当时天色已晚,沿途车辆较多,车速快,情况十分危急。见状,巡逻民警连忙鸣警笛示意后方车辆注意避让,并停车上前做好安全防护。
经询问得知,这两名女子要从合浦回到北海市区,因对道路情况不熟悉,加上天色渐晚,她们驾驶着电动自行车稀里糊涂地就开上了高速公路。行驶一段路程后,二人觉得有些不对劲,但此时已无法调头,且电动自行车已经没电,于是被迫停车,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了解情况后,民警联系了高速公路道路应急救援部门,会将两人和电动自行车一起送至市区内有充电条件的地方。最后,民警叮嘱女子以后在不熟悉路况的情况下驾驶车辆,注意使用导航应用,避免发生迷路事件。
02
少年与家人吵架,骑电动车冲卡上高速
2月14日凌晨4时许,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十三大队值班室接G80广昆高速公路云表收费站工作人员报警电话称,一名男子驾驶两轮电动车强行冲卡进入高速公路,在应急车道逆行往南宁方向行驶。
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通过视频巡查系统跟踪该车辆,发现该车行驶了一段距离后停在广昆高速444km处,驾驶人就一直坐在车上查看手机。民警随即和距离该位置最近的路政部门巡逻人员沟通,让他们先赶往现场查看情况。
巡逻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驾驶电动车的是一名十多岁的男孩。男孩自称是与家人吵架后想骑车去找朋友,但因导航没设置好,其骑车上了高速公路且走错了方向,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办,就坐在车上玩手机。
随后,巡逻人员对男孩进行了教育和劝导,告知其骑车在高速上逆行的危害性,最后将其安全护送离开了高速公路。
交 警 提 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同时,在不熟悉路况的情况下驾驶车辆时,要善用多用导航应用。现在导航应用功能齐全,有对应的驾驶模式,如驾车、骑行、公交等,在使用导航应用时,需要注意设置驾驶模式。
万一不小心驾驶摩托车、电动车骑行上高速,一定不要将错就错,请立即将车辆停在应急车道上,人员撤离到右侧护栏外面,随后报警或者拨打96333寻找救援。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梁冰心
内容来源:广西高速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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