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2024年9月就业见习补贴资金申请情况公示表
发布机构:人社局 2024年10月12日 字体:[ 大 中 小]
辛集市2024年9月就业见习补贴资金申请情况公示表.xls
以下是山东省潍坊市的网络信息
就业见习补贴
发布时间:2024-05-15
政策内容:依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23﹞27号文件实施山东省十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54号)有关规定,就业见习对象为离校3年内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和处于失业状态的16-24周岁青年。就业见习期原则上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单位为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担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按规定给予见习人员生活补贴的见习单位,可按规定申请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的见习补贴,如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
政策时限:自2023年6月19日起
申领条件:
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结束后,按规定给予见习人员生活补贴、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见习单位可向所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见习补贴。
申报程序:见习单位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发布见习岗位需求信息,与见习人员签订《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后上传并在就业见习模块进行登记。见习完成后,见习单位按规定向各级所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见习补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报当地财政部门拨付。
申请材料:见习单位申请应提交《山东省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经费花名册》、见习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的银行凭证、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发票、保单复印件等;见习期内提前离岗或见习期满,须提交《山东省见习终止证明》、《山东省见习鉴定表》;属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提供与留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
办理渠道:见习单位按规定通过线上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见习补贴。
政策咨询:
潍坊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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