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保修金退还公示
大通水尚名都相关业主:
绍兴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发建设的大通水尚名都(☑住宅小区、□大厦)于2016年 10月11日按规定交存了物业保修金2746341.24元,目前该物业保修金存储期限已满八年,根据《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企业申请,我中心拟经公示后退还物业保修金余额 2746341.24元。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反映。
本公示期限为30天,自 2024年10月11日至 2024年 11 月1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联系电话:82506225;联系单位:建设局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公示期满相关业主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退还物业保修金。
特此公示
绍兴市上虞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11日
来源:上虞区人民政府网
哎,又是别人家的小区!
绍兴头条,一座城市的阅读入口
法律支持: 浙江学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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