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陆良县召夸镇集市上,陆良县人民检察院会同陆良县人民法院采取公开审判的方式,适用速裁程序集中开庭审理了12起危险驾驶案,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陆良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明担任审判长,陆良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建忠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中,公诉人通过宣读起诉书、发表公诉意见等证实了12名被告人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事实,12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庭审过程中,通过以案释法,从醉驾的社会危害性、因醉驾被判刑对个人、家庭、社会产生的不良影响以及如何杜绝酒驾醉驾等方面进行了法治宣传。
庭审结束后,为切实增强旁听人员的守法意识,法检“两长”开展了普法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呼吁广大群众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引导群众从案例中汲取教训,杜绝酒驾,平安出行。
此次法检“两长”同庭共审,是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紧紧围绕陆良县委、县政府建设“平安陆良”的具体实践,不仅为机动车驾驶人敲响了“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的警钟,而且彰显了法检两院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决心。
本报记者 甘仕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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