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知名博主@乐子人也 发了一条韩国的新闻,称韩国9月26日通过了一项法案,将拥有或观看AI换脸的色情图片和视频的行为定为犯罪,刑罚包括罚款和监禁,最高刑期7年。
这不是挺好的么?但是博主转发这则韩国新闻的评论区,却出现大量网友集体“反思”,并质问“所以我们呢”、“老钟你说话呀”……
这些热门评论,动辄点赞数过万,可谓阵仗浩大。这不禁令人感叹,我国普法教育确实还需努力,居然有这么多互联网法盲。
对此,知名博主@包容万物恒河水 表示,我国《刑法》第246、363条早有涵盖。真实案例中,杭州一个虞某被判了7年零3个月(案发2022年8月),案例还上了央视新闻。
“什么?在你们韩国居然现在才即将入刑?最高才判7年?那你们吹个屁啊”
《刑法》第246、363条:
相关案例判罚,澎湃新闻转引央视新闻《男子滥用“AI换脸”技术伪造女明星涉黄视频,被判刑7年3个月》对此有详细报道。
2022年8月,杭州萧山警方在网上巡查发现线索,有人用AI搞黄色在网上传播,警方依法对此立案调查,并迅速抓获犯罪嫌疑人虞某,随后该案被移送萧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23年11月,萧山法院判决被告人虞某犯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3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不止于此!
我国2023年正式实施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也明确规定,强调使用者不得利用深度合成服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活动,要求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要落实信息安全主体责任。
甚至,不仅用AI换脸搞黄色是违法,拿来搞笑或者制作恶搞照片一样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综上,一些人已经习惯性“外国月亮比较圆”,看到其他国家有一些正面事件,就条件反射要中国反思。前文这件事,中国法律早已涵盖,已有公开判例且央视报道。
某些人自己不关心、不看,就默认中国没有,竟然搞笑的去吹韩国的“即将入刑”。然后借机到网上捧一个踩一个,装出一副多关心中国女性的样子……如果真的关心中国女性权益,能不知道央视都报道过的新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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