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审图常见问题解析第3期,如有侵权请联系。
问题
某项目为地上24层剪力墙结构,长度50m,宽度13m,两层地下室。在楼北侧整侧(50m)设有下沉庭院与接座相邻,下沉庭院地面与地下一层楼板标高相同。请问在确定抗震等级和基础理置深度时,房屋高度应从首层室外地面算起,还是从下沉庭院地面算起?底都加强部位如何确定?
如项目的地下室一个侧边完全开敞,确定抗震等级和基础埋深时,房屋高度应从开敞侧下沉庭院地面起算,基础埋深应满足地基承载力、变形和稳定性的要求。
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应从地下室顶板算起。本项目底部加强部位尚应向下延伸到地下二展顶板。
对于紧邻下沉式广场或庭院的结构,当开敞处地下一层外墙总长度大于建筑平面总周长的1/4或某侧开敞的长度的1/2时,整体结构应分别按嵌固在地下一层顶板和地下二层顶板两种计算模型分别计算,进行包络设计。
依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2016年版)第6.1.10条,底部加强位应从地下一层顶板算起,由于本项目一侧完全开敞,底部加强部位应向下延伸至地下二层顶板(如地下二层不满足嵌固要求,尚宜向下延伸到满足嵌固条件的计算嵌固端),地下二层剪力墙抗震等级应与上部结构相同。
(由中京同合国际工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吴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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