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既要严格依法办案,又要关注人情世故。近日,湟中法院展开了一场情法平衡、情法交融的调解,成功让13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当事人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
“谢谢法官,我们终于拿到房屋不动产权证了,心事了了,非常感谢!”
案情简介
明明自己签了合同,付了钱买房子,却迟迟办理不了房产证,18位当事人陆续诉至法院,要求青海宏星房地产有限公司履行房屋买卖合同,配合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
收案后,马法官与其他2名法官简要查看案件卷宗和证据材料,发现案件本身争议并不大,案件的办理重点在于让当事人拿到房屋不动产权证。遂对18起案件分门别类进行梳理,过程中查出部分案件当事人签署的合同不完整、部分当事人出具的专项税票不合规导致无法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手续。
明确案件办理方向后,承办法官先与被告负责人沟通,以法为基、以情为引,让被告配合各方当事人重新签署合同,同时,承办法官与海南州税务局协调,对不合规的发票进行置换,现13位案件当事人成功取得房产证,后续案件正在陆续“案结事了”。
情法交融,事心双解是法院工作的目标。下一步,湟中法院将持续坚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通过“情与法”的交融,妥善推进各类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来源:湟中法院
编辑:苗 艳
审核:冯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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