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电动车、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对电动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出行秩序开展规范治理,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未佩戴安全头盔
戴头盔能降低事故发生时的伤亡率,是有效保护骑乘者生命安全重要且必要的手段。
18日上午,交警香坊大队二中队的执勤警力来到了香坊区公滨路开展电动车、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9时40分许,交警发现两名快递电动车驾驶人没有按照要求佩戴安全头盔,执勤交警立即上前拦停车辆,指出其未佩戴头盔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对驾驶人的不良驾驶习惯和侥幸心理进行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机动车道乱穿行
10时20分许,一辆电动车在公滨路的机动车道上穿行,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交警立刻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对违法驾驶人进行了现场教育并处罚。交警表示,电动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非机动车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郝树行 摄
斑马线上等红灯
10时许,在农校街与公滨路路口,一台电动车正停在人行横道线上等红灯,交警立即上前取缔。交警表示,经过一段时期的治理,电动车骑行行为普遍较为规范,但仍有个别驾驶人安全意识较为淡薄,机动车转弯时存在的视觉盲区和内轮差,一旦电动车越过停止线等红灯,不但会对转弯机动车造成干扰,更将自己置于危险处境。执勤交警对驾驶人进行教育后,处以50元罚款。
- 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何兴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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