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9月19日消息,维海德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维海德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12284.48 万元,扣除相关不含税发行费用 7795.51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4488.97 万元。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维海德、银行方及保荐机构签订上述协议,并对专户相关情况等内容进行了约定。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作者:电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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