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宜昌看守所,来这儿给他送点衣服,能不能来一趟?送点钱过来”
“不来,不来”
这是湖北宜昌看守所里真实发生的一幕,一位男犯人被判处死刑,行刑之前,他连一套体面的衣服都没有。他的亲生父亲听说他要执行死刑后丝毫也不关心,连最后一面也不愿相见。那么,这名男子究竟犯了什么罪?
2014年1月29日,湖北宜昌市公安局接到了报警电话,报警人告诉警方,一位陌生女子倒在了他家对面的门口,女子受了很严重的伤,情况十分危急。
警方听到这个消息后,迅速驱车赶往现场,只见一名女子静静地躺在冰冷的地面上,周围是一滩未干的血迹,身上中了很多刀。警方赶到的时候,女子已经离开人世了。
于是,警方立刻开始调查,他们首先需要确认这名女子的身份。他们开始走访周围的邻居,但是邻居们纷纷表示自己并不认识这位女子,只知道她是外来务工人员,租住在这片区域,平时并不怎么与人交往。
面对这样一起突如其来的命案,警方深感责任重大,他们必须尽快抓到凶手。警方采集了现场的血液样本,送往实验室进行DNA比对,希望能借此确认死者的身份。
不久之后,DNA比对结果出炉,死者名叫王德翠,是一位来自外省的年轻女性。一年前,她独自来到宜昌打工,不过不久后她就辞了职,决定自己做些小本生意,虽然生活并不如预期般顺遂,但她从来都没有放弃过生活的希望。
在确认死者身份的同时,警方也开始了紧张的侦查工作。他们发现,案发现场留下的线索并不多,想要抓住凶手必须利用好案件的每一处细节。
通过走访调查,警方了解到王德翠与丈夫关系紧张,长期分居,且最近还因琐事发生过争执。得知这一消息后,警方决定调查一下王德翠的丈夫,经过仔细核查,王德翠的丈夫在案发时确有不在场的证据,他的犯案嫌疑被排除了。
案件似乎陷入了僵局,但警方没有放弃。随着调查的深入,他们发现了一个新的秘密。那就是王德翠在宜昌并非孤身一人,她还与另一位神秘男子保持着亲密的关系。
这位男子同样是她的老乡,也来自武汉。面对警方的询问,这名男子同样否认了自己的涉案嫌疑,他表示案发时自己正在老家过年,根本不在湖北。而且他还提供了不在场证据,警方的线索再一次中断了。
正当案件调查陷入迷茫之际,一个关键的突破点出现了。
警方在仔细搜查案发现场时,发现死者装有贵重物品的背包不翼而飞了,同时,他们在现场找到了一把小型水果刀,还在水果刀上检测到了微量的血迹。此时,警方可以基本断定,这是一起由抢劫引发的命案。
为了追查真凶,警方迅速扩大了搜索范围,他们不仅加强了对周边地区的巡逻和排查,还积极寻找附近的监控录像。功夫不负有心人,就在案发地点对面的一户人家中,警方找到了关键信息,这户人家安装的监控摄像头恰好捕捉到了案发时的画面。
通过反复查看监控录像,警方锁定了一名身穿绿色上衣、行踪鬼祟的男子。监控显示,在案发当天,该男子曾进入过王德翠的出租屋,而且待了两分钟后便匆匆离开了,行为极为可疑。不过,从出租屋里离去后,他没有立即逃离现场,而是在几分钟后再次潜入了王德翠的住处,这一次他在里面停留了很久。
当他再次从出租屋里离开时,他的手里多了个包,而且他神色慌张,边走边左右观望,害怕自己被周边的人发现。他跑到路边后,拦下了一辆出租车,离开了案发现场。
警方经过查看监控,发现绿衣服的男子有很大的作案嫌疑。通过追踪,警方找到了男子乘坐的出租车,通过与出租车司机沟通,警方得知他前往了长途汽车站。
而后通过汽车站的监控,警方确定了他的逃亡方向,即湖南沅陵。虽然线索有限,但警方并未放弃,他们不放过每一丝线索,势必要抓住凶手。
在沅陵这座大城市中,警方想要寻找一个身份不明的嫌疑人如同大海捞针,但他们仍坚持不懈地展开搜捕行动。
就在这时,警方收到了一个关键线索,出租车司机发现自己车里有一个带血的纸团,这个纸团也许和嫌疑人有关。这一发现让警方兴奋不已,他们立即进行DNA比对,最终锁定了嫌疑人宋波。
事不宜迟,警方迅速行动,将宋波捉拿归案。而后警方立刻展开了紧锣密鼓的审讯工作。审讯室内,宋波出乎众人意料地平静,他没有丝毫抵抗,坦白了自己的犯罪过程。他的供述清晰而详尽,与警方掌握的证据和推测不谋而合,至此,案件彻底被侦破。
那么,宋波为何要杀害王德翠呢?这还要从宋波的身世说起。宋波,1986年出生于湖北天门市,2010年,年轻的他因一时冲动犯下抢劫罪,被判入狱两年,2012年重获自由。但自由并未成为他新生活的起点,在两年后,他因涉嫌抢劫杀人,被警方锁定为嫌疑人。
宋波一岁时,母亲离世,父亲带着他重组了家庭,迎娶了一位来自湖南沅陵的新妈妈。在这个新家里,宋波过得并不幸福。他曾经三次被父亲遗弃。
每一次,都是好心人或是警察将他找回。七岁那年,他被送到了沅陵的一户张姓人家,从此他有了养父养母,也结束了漂泊不定的日子。
在张家,宋波感受到了久违的温暖。奶奶很宠爱他,养父养母也待他如亲生。但生活的艰辛并未因此减少,养父虽疼爱他,却因文化程度不高,年岁已高,根本没有时间没有精力教育宋波。
宋波只勉强读完了小学五年级,便辍学在家,日复一日地消磨着青春。十三岁那年,他就开始了自己的漂泊生涯,他四处打工却处处碰壁,文化程度低成了他工作的障碍。十五岁那年,他开始与社会上的闲散青年为伍,一步步滑向了犯罪的边缘。
案发那天,身无分文的宋波在街上闲逛,他偶然间瞥见王德翠手中厚厚的钞票,对金钱的欲望让他失去了理智。他冲进出租屋,拿起弹簧刀,对王德翠实施了残忍的伤害,随后抢走财物逃离现场。
2015年6月,湖北宜昌法院对宋波作出了判决,宋波因抢劫并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判处死刑。在冰冷的看守所里,等待死亡的他显得异常平静,他当时连件换洗的衣物都没有。
狱警心生怜悯,试图联系他的家人,希望能让他走得体面些。可他的生父根本不关心他,连条裤子也不愿意给他送,还好他的养父关心他,两人在电话中进行了最后的告别。
“我这辈子都无法报答您的养育之恩,但愿来生能有机会偿还。”宋波颤抖着诉说着自己的心声,他知道自己走到这一步,肯定和原生家庭脱不了干系,但这绝不是他犯罪的借口。他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用生命的代价去弥补那些无法挽回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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