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度知局|:拨开迷雾,现出真相。
近日“青岛路虎女司机,狂扇他人十几个耳光”事件曝光,女司机不仅先行违章,还对正常行驶的司机进行辱骂、扇耳光,最终导致林某口鼻流血。
被打的男司机是个20多岁的小伙,退役军人,旁边的群众劝他“ 一定不要还手,还手就理亏了” 。
这一观点在民众中有一定代表性,也是普遍认知。当民众遇到类似情况,还手还是不还手?这是个问题。
国人的勇气和血性去哪了?
醉汉私闯民宅,扬言要搞死屋主,还一直用下流语言辱骂屋主的家人,并动手把屋主打成手指骨骨折,屋主反击后,闹事的醉汉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屋主却被判刑。湖南永州市道县向明村的何正能,对自己的遭遇一直无法理解。
据红星新闻报道,事发当日何正能夫妇在家中看电视,村里醉汉何某辉上门闹事并辱骂何正能妻女,何正能看到何某辉喝醉,便劝告其回家,不要酒后闹事。夫妻俩多次尝试劝离,两次报警,联系何某辉的家属,但都未能阻止何某辉的恶劣行为。
何某辉先是用石块砸墙,后又解开何正能家大门的铁门闩进入院内,将铁闩砸在客厅桌子上。何正能将他从客厅劝出,请出大门。这期间何某辉仍不断地辱骂。何正能妻子气不过,从院子中拿起一个扁担作势驱赶。何某辉则从路边捡起一根木棍,重重地打向何正能。何正能的右手被打中,他赶紧退回院子里,躲过了第二棍,随后夺过妻子手中的扁担进行还击,将何某辉打倒在地,并朝何某辉的左腿打了一棍。
当日,何某辉到医院检查,发现其左胫骨中上段粉碎性骨折,左手第3、4掌骨及右手第5掌骨骨折,后被司法鉴定为轻伤一级和二级。何正能右手中指远节指骨骨折,损伤程度是轻微伤。
正是补的那一棍,让何正能身陷囹圄。法官认为,何某辉倒地后,何正能再次举起已放下的扁担打何某辉的左小腿,致使何某辉轻伤,其行为体现出主动攻击的意图。最终,法官判他犯故意伤害罪,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这一判决不仅让当事人困惑不解,也让广大网友深感困惑。
有 人在评论区问道:一个酒醉的人来家里辱骂闹事,劝也劝不走,报两次警也没处理好,他还拿木棒打人,这时候当事人该怎么办?难道骂不还口、打不还手,让他把自己打死?
律师认为,该案明显属于正当防卫,该案既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所造成对方的轻伤结果也没有“造成重大损害”,不应对防卫人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可知,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应当综合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和防卫的时机、手段、强度、损害后果等情节,考虑双方力量对比,立足防卫人防卫时所处情境,结合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作出判断。
律师表示,该案先有对方持棍棒凶器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在先,防卫人持扁担反击在后,且在对方倒地后没有反复击打,防卫强度对等。
该 案不能苛责行凶者倒地后,防卫人就当然认定其已不具备继续实施侵害的能力,进而将继续打击的行为认定为故意伤害。正当防卫要设身处地、换位思考,不能站在上帝视角。
《意见》也是这样认为:“要充分考虑防卫人面临不法侵害时的紧迫状态和紧张心理,防止在事后以正常情况下冷静理性、客观精确的标准去评判防卫人。” 该《意见》还指出,“轻伤及以下损害的不属于重大损害。”
因此,防卫行为即便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但没有造成重大损害的,不应认定为防卫过当。本案行凶者多次酒后滋事,在村里劣迹斑斑,案发时持凶器在防卫人门前叫嚣、辱骂、威胁并意图侵犯住宅,当然可以对其实施正当防卫。
该案也引发了一个思考:法律应该是让打人者不敢打人,而不是让被打者不敢还手!
近年来,“还手即互殴”的说法在社会上广泛流传,引发了不少争议。
这种观点似乎模糊了法律本应维护的正义界限,让不少老百姓在遭遇暴力时感到困惑与无助:
法律究竟是保护谁的呢?对此,我们必须明确:法律的核心价值在于遏制暴力,保护受害者,而非让受害者在遭受攻击时也不敢自卫。
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其存在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平正义,保障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当某人遭受暴力攻击时,他有权进行必要的自卫,这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正当防卫权。
“还手即互殴”的观点却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这一权利,使得受害者在面对暴力时犹豫不决,担心自己的自卫行为会被定性为互殴,从而受到法律的制裁。
从实际案例来看,这种担忧并非空穴来风。
在一些暴力冲突事件中,即便受害者是在遭受攻击后进行反击,也往往被认定为互殴行为,进而受到与施暴者相似的法律处罚。这种现象不仅违背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原则,也极大地挫伤了公民自卫的积极性,使得一些人在面对暴力时选择沉默和忍受,而不是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数据也为我们提供了有力的支撑。据统计,在某些地区,由于“还手即互殴”观念的影响,暴力事件的报案率显著下降,而受害者的心理健康问题和社会整体的安全感却呈现出上升趋势。
这足以说明,当法律无法给予受害者充分的保护和支持时,社会的和谐稳定也会受到严重威胁。
我们必须重新审视和解读法律中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明确界定自卫与互殴的界限,确保受害者在遭受暴力时能够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必担心受到不公正的法律制裁。同时,我们也应该加强对法律的宣传和教育,让老百姓真正明白:法律是保护受害者的盾牌,而不是束缚他们手脚的枷锁。
法律应该是让打人者不敢轻易动手的利剑,而不是让被打者在遭受攻击时也不敢还手的桎梏。
只有当法律真正站在正义的一方,为受害者撑腰时,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和谐、更加安全。让法律的力量照亮每一个角落,让暴力无处遁形,这才是我们共同的期待和追求。
因不可控原因,请大家关注我们的备用号:↓↓↓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