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镇江监管分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因在贷款管理上存在严重疏漏,未能有效检查监督个人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因此,该支行被镇江监管分局处以35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个人责任追究:
蒋莹,作为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微金融事业部扬中团队的主管,因对扬中支行未有效检查监督个人贷款使用情况,进而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镇江监管分局给予警告处分。
来源:投资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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