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多项社会事务移交至渝水区
请大家相互转告
关于新余高新区农业农村(含乡村振兴)和粮食社会事务移交的通告
高新区各企业、广大居民朋友:
根据《中共新余市委办公室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剥离社会管理事务实施方案〉的通知》(余办发〔2024〕6号)文件精神,自2024年9月6日起,高新区农业农村(含乡村振兴)和粮食社会事务(除保留落户园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审核转报等管理工作外)由渝水区农业农村和粮食局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渝水区农业农村和粮食局办公地址为:渝水区抱石大道367号,咨询电话:0790-6222479。
二、水西镇、城东办事处、马洪办事处按原渠道继续受理辖区农业农村(含乡村振兴)和粮食社会事务业务。
三、位于高新区潭塘路农业农村局同步停止受理农业农村(含乡村振兴)和粮食业务,原咨询电话0790-6863132也停止受理有关农业农村(含乡村振兴)和粮食业务咨询与投诉。
四、保留的落户园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审核转报等事项转由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办理。
因事务移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特此通告,请相互转告。
新余高新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6日
关于新余高新区林业社会事务移交的通告
高新区广大居民朋友:
根据《中共新余市委办公室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剥离社会管理事务实施方案〉的通知》(余办发〔2024〕6号)文件精神,自2024年9月6日起,高新区林业事务(除保留落户园区内项目的林地、湿地报批外)由渝水区林业局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渝水区林业局办公地址为:新余市渝水区劳动北路46号,办公电话:0790-7138636。
二、水西镇、城东办事处、马洪办事处按原渠道继续受理辖区林业社会事务业务。
三、位于高新区潭塘路农业农村局同步停止受理林业业务(除保留落户园区内项目的林地、湿地报批外),原咨询电话0790-6863132也停止受理有关林业业务咨询与投诉。
四、保留的落户园区内项目的林地、湿地报批事项转由高新区建设管理局办理。
因事务移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特此通告,请相互转告。
新余高新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6日
关于新余高新区水利事务移交的通告
高新区各企业、广大居民朋友:
根据《中共新余市委办公室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剥离社会管理事务实施方案〉的通知》(余办发〔2024〕6号)文件精神,自2024年9月6日起,高新区水利事务(除保留园区内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外)由渝水区水利局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渝水区水利局办公地址为: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胜利北路14号;咨询电话:0790-6216008。
二、水西镇、城东办事处、马洪办事处按原渠道继续受理辖区水利社会事务业务。
三、位于高新区潭塘路高新区农业农村局水利(320)办公室同步停止办理水利业务,原咨询电话0790-6862329也停止受理有关水利业务咨询与投诉。
四、保留的园区内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事项转由高新区建设管理局办理。
因事务移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特此通告,请相互转告。
新余高新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6日
来源:新余市融媒体中心(新余市广播电视台)综合高新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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