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交通安全是每个人都不能忽视的重要课题,特别是对于正处于成长阶段的学生而言,他们的交通安全不仅关乎自身的安全,也影响着家庭的幸福,现公布一批”涉学”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希望所有家长和学生都能引以为戒、 平安出行。
01
横穿道路
2024年9月2日13时31分,学生托某骑行的新MG10626号两轮电动车(搭载学生铁某)行驶至和静县团结西路和瑞祥南大门路段处,横穿道路时与古某驾驶新MP8L20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托某、铁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2024年4月22日19时36分,学生杜某步行至尉犁县建设路横穿道路,与王某驾驶的新MF60898号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杜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2024年4月19日08时39分,学生玉某、亚某、热某步行至尉犁县墩阔坦乡霍尔加村路段处,横穿道路时,与阿某驾驶新M3700U号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学生玉某、亚某、热某三人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02
逆行
2024年4月16日20时42分,学生耿某与王某骑行二轮自行车行驶至塔指小区3区38栋楼旁三岔路口,因逆行与王某骑行的二轮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03
闯红灯
2023年10月22日,学生李某骑行电动车至库尔勒市永安大道与人民西路十字路口时,因闯红灯与王某驾驶的新MB782L号小型普通客车(抢黄灯)发生碰撞,造成学生李某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04
未保持安全车距
2024年4月19日14时13分,学生吴某和吴某某双方骑行自行车行驶至尉犁县解放路司法局门口路段处时,因吴某自行车未保持安全车距,与吴某某发生侧面碰撞,造成吴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每一起事故背后都留给我们对于安全的深思,前车之鉴,就在身边,巴州公安交警提醒请所有家长、学生牢牢把交通安全的主动权,把握在自己的手中。
来源丨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编辑丨朱艳琦
审核丨吴建军
签发丨李书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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