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启动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吴铎思 通讯员 马安妮
8月28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启动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推动互保数据与医保数据对接共享,实现住院互助保障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在医保信息平台“一单式”结算,实现让职工办事“只跑一趟”。
据了解,在本次启动的职工互助保障活动中,年龄在16~60周岁的在职职工均可参保,第一期保障活动缴费标准为110元/份/年。会员因病住院治疗,或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持范围内(指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后,按照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的60%领取住院医疗互助金。
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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