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8 月 22 日起,一女子接二连三地借助网络平台进行投诉。她自称乃是山东梁山人士,为其子迎娶新娘,向女方给付彩礼等各项开支达 40 万元之巨,然而对方解除婚约却拒不退还彩礼。
对此,该女子于其他视频当中详加阐释道,38 万元彩礼系女方执意索要,她交付对方之后,又依对方之要求购置了四金、苹果手机、改口费等,先后总计耗费 44 万元。其后,当双方商议成婚事宜之时,女方再度要求全款购置房产与车辆,“吾实难支付,遂提起诉讼。法院判决 34 万元,判决书下达之后女方分文未给……”
该女子言,“订婚之前吾有房舍,女方嫌那房子所处位置欠佳,复令吾全款购置一套房、一辆车……”8 月 27 日,该女子再度发布视频宣称,女方向她索求精神损失费,“我乃依法索回我的彩礼,缘何还要给予她精神损失费?”此事一经曝光,瞬间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热议。
此外,依据视频当中所展示的《梁山县法院民事调解书》表明,原告乃是其子曹某,其出生于 2007 年,通过网络平台聊天与女方相识,双方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订立婚约,当日给付女方彩礼 38 万元(押回 8800 元),改口费 1 万元,四金(手镯、耳钉、戒指、项链)以及苹果 14Pro 手机一部。订婚后,女方张某拒绝与曹某交往,致使双方的婚约关系解除,张某拒绝退还彩礼……
7 月 8 日,梁山县法院予以立案,在审理进程中,双方达成协议:女方于 7 月 18 日返还男方彩礼款 2 万元,分别在 8 月 18 日、9 月 18 日、10 月 18 日先后返款彩礼款 10 万元、10 万元、12 万元。倘若女方未按时履行上述协议,男方有权依照彩礼总额 38 万元申请强制执行;而男方也第一时间宣布会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这个女孩所要求的物质条件,我们实在是无法满足。”该亲属这般说道,他们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后,法院进行调解,要求对方退还 34 万元,当天对方仅仅给退了 2 万元。8 月 18 日,他们依照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向对方索要钱款,对方却声称周末法院没上班,“这笔钱压根就不需要交给法院,直接转至银行账户就行。”
8 月 19 日,男方的母亲再度寻至女方所经营的店铺,强烈要求对方退还钱款,“对方所说的话极为难听,并且依旧没有给付。”8 月 20 日,他们于是召集了众多人,一同前往女方家的店门口,高举“拒绝天价彩礼”的牌子来“讨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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