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即将结束
新的学期即将开始
孩子上下学的交通安全问题
需要特别注意
不少家长放任孩子
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
在此提醒广大家长:
骑行电动自行车需年满16周岁!
先来看案例
2024年08月20日17时
德州市齐河县
一名14岁的女孩骑行电动自行车
搭载一名15岁的女孩
沿天工路由北向南
行驶至文化大街路口左转弯时
与一辆正在停靠站牌的公交车
发生碰撞
从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
两人在骑行过程中
并没有佩戴安全头盔
事故造成两名女孩受伤、两车损坏
法律明确规定
未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未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
电动自行车限载12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经交警认定,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女孩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由于本起事故中一方是未成年人,所造成的损失将由未成年人监护人赔偿。
作为监护人要承担起监护人的职责:不要让未达法定年龄的孩子骑车上下学。此外,在达到法定年龄时,还要教育孩子在骑行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佩戴好安全头盔,走非机动车道,遵守交通信号灯,不与机动车争道抢行。
作为非机动车骑行人要养成防御性驾驶的习惯:骑车出行要随时保持警惕,尤其行经车流人流密集、路侧有停车或遮挡物、穿村过镇路段和路口时,一定要提前减速、仔细观察。
再看看这些案例
不注意观察、未减速
一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同学
在路口未观察减速
撞到正在横过斑马线的两名儿童
某中学生在路口斑马线驾车操作不当
未及时刹车撞到横过道路的行人
随意变道
某中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载着同学
未注意观察道路车流情况
随意变道
与同方向行驶的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
违规载人
三名中学生驾乘一辆电动自行车
在十字路口
与右侧道路正常行驶的小轿车相撞
造成三人受伤
两车损坏
追逐打闹
某中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同学
与同车道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同学
嬉戏打闹
追尾前方轿车
酿成事故
(案例来自网络)
开学季已到
家长一定要切实尽到监护责任
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
确保孩子平安成长!
来源:德州交警、齐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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