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安区富林镇南浦村委陈某某向镇综治中心反映,邻居黄某某占用其地方搭建鸡棚,请求镇政府协调处理。由于双方长期邻里关系不佳,无法现场协商解决,富林镇综治中心根据“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的要求,迅速组织双方当事人到镇综治中心进行协商,同时联系了云安区人民法院、富林派出所、挂村镇村干部到场开展联合调解。
经核查,陈某某拥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富林镇根据陈某某提供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内图约定的土地使用四至范围进行核实,现场明确了其土地使用的四至,黄某某确实存在占用其地方的行为。云安区人民法院、富林派出所、镇平安法治办以及挂村镇村干部组成的联合调解小组坚持“三到位一处理”的原则和依法化解的工作方式,引导陈某某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同时耐心对黄某某释法说理,详细阐述相关事实依据。最终,黄某某同意移除其违法搭建的鸡棚。
为解开双方邻里关系常年不和的心理症结,富林镇平安法治办还充分发挥“N”的力量,组织对邻里情、村里事熟悉的“好人队伍”介入此次调处。“好人队伍”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情理、法理两方面为切入点,认真细致地做好双方思想工作,从邻里和睦、文明家风等方面进行疏通引导,化解双方的矛盾。经过多次调解,一桩乡邻纠纷终于案结事了,两家人握手言和,保证今后和平相处。
据了解,2024年以来,富林镇共排查和受理各类矛盾纠纷77宗,组织公安、法院、自然资源、民政、农业农村、环保、行政执法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成功调处矛盾纠纷75宗。下一阶段,富林镇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能力,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化解矛盾、“一扇门”为民解忧的“家门口”解纷服务,切实打通服务群众和社会治理的“最后一米”。
通讯员:李松带、郭茜
一审:陈海杏
二审:邓可强
三审:林伟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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