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坚果代理报关/清关申报/手续流程/通关监管要求
出于食品安全及检疫的要求,不是所有国家的坚果都能进入中国,只有完全符合准入要求、境外生产企业注册要求、进出口商备案要求的坚果才能向中国出口哦。
1.准入要求
坚果只能来自准入国家,可以进入海关总署门户网站→总署概况→进出口食品安全局→信息服务→业务信息→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点击“植物源性食品”进行查询。
2.境外生产企业备案要求
(1)注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
(2)办理方式: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选择“进出口食品”模块后,点击“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选项。
(3)已注册企业查询:在“海关总署官网→进出口食品安全局→信息服务→业务信息→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信息”模块中查询。
3.进出口商备案要求
(1)备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2)办理方式: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选择“企业管理和稽查”模块后,点击“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然后点击“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和“进口食品化妆品出口商、代理商备案”选项。
坚果进口程序和检验检疫要求
通关流程思路梳理:
1.境外生产商注册
2.进出口收发货人备案
3.申报
4.检验检疫
5.合格评定合格,准予进口。不合格的责令食品进口商退运或销毁
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坚果入境前或者入境时向海关申报,申报时应当提供原产地证书、植物检疫证书、贸易合同、提单、发票等,并根据对产品的不同要求提供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检验检疫证书。
现场查验
海关会按规定对进口坚果实施现场查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运输工具、存放场所;
(2)集装箱号、封识号、内外包装上的标识内容、货物的实际状况是否与申报信息及随附单证相符;
(3)动植物源性食品、包装物及铺垫材料是否存在《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况;
(4)内外包装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内外包装的标签、标识及说明书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6)食品感官性状;
(7)冷冻冷藏食品的新鲜程度、中心温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病变等。
注意:进口食品的包装和标签、标识应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经检验检疫合格的,海关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予以放行;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海关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由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除害、退运或者销毁处理,经技术处理合格的准予进境。
知识拓展:
加工贸易申报中应关注以下哪些问题
(一)手册有效期。
企业应当按照合同有效期申报手册有效期,但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开展飞机、船舶等大型装备制造的加工贸易企业,经主管海关确认,可参照合同实际有效期确定手册有效期。
(二)单耗申报环节和申报状态。
企业可选择在出口前环节或报核前环节申报单耗,申请报核前申报单耗的,应提供主管地海关出具的《加工贸易企业报核前申报单耗申请审批表》。
选择出口前环节申报单耗的企业,出口前单耗申报状态应为“已申报”。报核前环节申报单耗的企业,报核前单耗申报状态应为“已申报”。
(三)出口应税商品。
料件中含有出口应税商品的,应在向海关备案手册(最迟在成品出口前)时,向海关如实申报出口成品中使用的国产料件占全部料件的价值比例。
(四)消耗性物料。
料件中包含消耗性物料商品的,应提供《加工贸易项下进口消耗性物料申报表》。
以下商品不按加工贸易消耗性物料以保税方式进行监管:加工贸易企业生产设备、工具的易损件,如钻头、钻嘴、砂轮。刀片、磨具等;易耗品,如机油、润滑油,印刷用的菲林、PS版等;检测物料,如检测纸、检测带、检测光盘、检测针等;劳保防护用品,如工作衣、帽、手套等;印制电路板用的干膜、生产高尔夫球头和飞机发动机叶片用模具所需进口的软金属、蜡、耐火材料等。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