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转移财产
失踪断联等等
一些被执行人为了躲避法院执行
可谓花样百出
他们以为使用这样的“战术”
就能瞒天过海
却万万没想到还有更可“拷”的事情
在等着他们
近日
肇庆一名当事人因拒不执行
法院已生效判决
并且通过转移资金的方式逃避执行
被批准逮捕
2015年4月,吴某与肇庆德庆县某房产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后因分配款问题产生纠纷,房产公司诉至法院,德庆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5日判决吴某支付房产公司合同款1400多万元及利息。
资料图(图文无直接关联)
判决生效后
由于吴某迟迟未履行义务
原告申请执行
德庆法院收到执行申请后
作出报告财产令
责令吴某如实报告财产情况
并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同时查封了吴某名的下银行存款
以及不动产
但问题又出现了
吴某名下被冻结的财产
远远不足以
支付应履行的1400多万元
及产生的利息
在被执行期间,吴某对法院的通知置之不理,一直未向德庆县法院申报财产,并转移资金200多万元导致判决无法执行,导致企业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资料图(图文无直接关联)
法律的权威不容挑衅
合法的权益不容侵害
德庆县检察院经审查
依法认定
犯罪嫌疑人吴某有能力执行
而拒不执行法院已生效判决
侵害企业合法权益
及司法权威
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决定批准逮捕
资料图(图文无直接关联)
这也为其他的失信被执行人
敲响了警钟
法律链接: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简称拒执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第一款【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生效判决、裁定的内容
公民应自动履行
对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法院判决、裁定
不仅会被限制高消费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信用惩戒
还可能被法院罚款、拘留
情节严重的还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切勿心存侥幸
来源:肇庆检察、德庆检察、肇庆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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