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楔子
今天上午我看到一个通知,可能和很多工程师朋友都有关系。是住房城乡建设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一起发的,决定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
在建筑行业,“挂证”现象确实存在。据我所知,还有专门的中介从事此类经济活动,论规模,你说它是一门产业可能也不为过吧。
而像上图这样的专项治理,我看到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为什么屡禁不止呢?
02
限期整改
先来看看这次的通知内容吧,给需要的朋友也提个醒。这次的专项治理分两个阶段进行:
1.今年8月至10月为自查自纠阶段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自查自纠工作,指导、督促本地区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相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单位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是否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查,存在相关问题的,应及时办理注销等手续;
2.今年11月至2025年2月为排查处理阶段
结合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缴存等信息对本地区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比对排查,重点核查注册单位与社保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不一致等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对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如果有“挂证”情况的朋友,这两个月还是自查自纠阶段,大家抓紧处理吧。到了11月之后,可能就要面临严厉的查处了。具体如下:
A.对违规“挂证”人员依法依规撤销其注册许可,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B.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单位予以公开,并纳入资质动态核查;
C.对违规的中介服务机构要依法严肃查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D.对发现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告知其实际工作单位。
2023年4月26日,原南京市鼓楼区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蒯慕宁受贿案开庭审理。
2010年至2022年8月,蒯慕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和工程款结算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676.9万元。
其中,2010年,蒯慕宁向乙公司提出以该公司员工身份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证并将考取的证书挂靠在该公司。2010年至2021年,蒯慕宁在明知该公司未实际使用其证书从事相关业务的情况下,仍收受该公司董事长严某某、办公室主任周某某所送“挂证费”共计36万元。
像蒯慕宁这样挂证的案例还是比较少见的,又是受贿,又是挂证牟利的,“吃相”是难看的,当然结局也是悲惨的!
03
危害
”挂证“这个现象之所以会产生,主要是市场的需求客观存在。中国在过去的20年,上马了大量的项目,各类”注册师“根本不够用啊。
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吸引人才的条件不足,但是项目还是要干啊,那就只能采用”挂证“这样的”人才引进“手段了。
而挂证的危害也是显然易见的,我就从行业,企业和个人三个方面来说说吧。
第一,行业层面
因为挂证的人员,对项目的进度和质量几乎是不闻不问的,所以项目做成什么样,都还是当地没有”证“的从业人员的能力决定的。
这样一来,质量管控就形同虚设了。而工程行业一旦发生质量问题,那就是”楼塌了,要死人的“。
这样的事情如果多了,那整个行业也就”崩塌“了。
第二,企业层面
挂证的企业,从经营的角度来说,还是能接到“活”的企业,是属于“能干”的企业。
但是在企业内部经营上都如此“投机取巧”,不难想象他们在获取项目时会怎么样的“不择手段”。
长此以往,诚信的企业越来越少,劣币驱逐良币,工程质量得不到保证,社会信用也就“名存实亡”了。
第三,个人层面
在“五方责任”中,各种注册师是要承担“终身责任”的,这可不是儿戏啊。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
对于一个完全没参与的项目,业主们又是成本优化,又是踩着规范的边缘游走,你的心得多大,才敢在图纸上签字盖章的呀。
当然参与“挂证”的各方主体,对于危害其实是了然于胸的,最后无非是“权衡利弊”后的选择而已。
04
市场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下滑,国内的建筑行业也面临着市场的萎缩。现在好了,“挂证”的市场,好像一夜之间突然消失了。
我看到很多刚考出注册的年轻建筑师,都在感叹“生不逢时”,居然挂证的需求没了。
随着需求的萎缩,挂证的价格也开始跳水了。(如下图)
对于一线城市的设计师来说,顶着巨大的“风险”、挣个两三万的挂证费,这就是个“心理博弈”的问题了。我想:要不是“穷疯了”,这种钱肯定是不会去挣的了。
但是现在大量的35岁以上的建筑师失业,其中不乏注册建筑师,所以铤而走险,也未可知。
要想杜绝“挂证”现象,最好的手段是经济手段,当市场没有需求,也就不会有供给了。
05
结束语
一直以来,挂证都是非法的行为,但是屡禁不止,原因只有一个:市场存在这种需求。
而随着建筑行业的下行,这种需求将进一步萎缩。也许这一次,挂证现象将“不攻自破”。
对于以“挂证”为主要营生的人,我的建议是早点改行,另谋出路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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