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
说法
第26期
欢迎大家关注由“法治简阳”微信公众号推出的普法栏目——《以案说法》。本期节目由简阳市公证处为大家讲述一起“运用核实权确保公证真实性”的案例。
案件经过
蒋某的父母蒋某某、廖某某生前有一套安置还房,因历史遗留原因,直至两老去世,该房的不动产证仍未办理。
最近,该安置还房不动产证办理完毕,为取得房屋的继承权,蒋某遂到简阳市公证处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在申请现场,蒋某自称其父母只生育了他一个儿子,且未收养其他子女。同时,蒋某的外公外婆、爷爷奶奶均先于其父母死亡。
看似简单的亲属关系却引起了公证员高度怀疑,蒋某出生在50年代,当时多为多子女家庭,独生子女的概率很低。
办案过程
在蒋某的坚持和承诺下,市公证处先行受理案件,随后便派出2名调查人员走访了当事人所辖街道和社区,经核实:蒋某某、廖某某共生育3个子女,即儿子蒋某(公证申请人)、长女蒋某2、次女蒋某3(已于2023年死亡,生前只结过一次婚,配偶为廖某,夫妻仅生育一个儿子廖某2,未收养其他子女)。
办理结果
在取得全部调查结果后,公证人员依法通知了全部有继承权的人员到达公证处,现场详细告知权利义务,依法办理完成此公证。
以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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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公证处副主任 任 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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